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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 关于下达2017年第8号禁火令的通知

来源:晋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7-11-02 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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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林乡镇(街道),区直各有关部门:

根据气象部门预测,未来 几天 天气仍以晴到多云为主,无 明显 有效降水,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为切实管住野外火源,有效防控森林火灾的发生,根据《森林防火条例》规定和《福建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发布高森林火险橙色 警报 的通知》(2017年第 8 号)、《福州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转发 福建 省森林防火指挥部 关于发布 高森林火险橙色 警报( 2017年第 8 并下达2017年第 8 号禁火令的通知》(榕森防指 〔2017〕 46 号)要求, 特下达我区2017年第 8 号禁火令: 11 2 日至 11 月6日,全区范围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请各有林乡镇(街道)和区直有关部门立即贯彻执行,坚决杜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现象发生。要加大宣传力度,使禁火令和橙色预警信号家喻户晓;要加大巡查密度,严厉查禁野外违章用火,管住野外火源;要强化值班调度,密切注意火情并实行“零报告制度”,每天下午4:30前向区防火办报告当日火情;要充分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各项准备,及时安全有效处置火情;要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响应措施落实到位。

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