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福兴经济开发区、金城投资区管委会,火车站地区综管办,区直各有关部门:
现将《福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省安委办关于印发〈福建省企业安全生产承诺制度(试行)〉的通知》(榕安办〔2021〕46号)转发给你们,请对照文件要求,将推行企业安全生产承诺制度作为加强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重要内容,推进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8月26日
福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省安委办关于印发《福建省企业安全生产
承诺制度(试行)》的通知
榕安办〔2021〕4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福州高新区管委会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企业安全生产承诺制度(试行)〉的通知》(闽安委办〔2021〕46号)转发给你们,请对照文件要求,将推行企业安全生产承诺制度作为加强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重要内容。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督促本行业领域企业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加强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推进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福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8月18日
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
《福建省企业安全生产承诺制度
(试行)》的通知
闽安委办〔2021〕46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及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安委会,省人民政府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各大企业,有关行业协会:
为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推动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我办制定了《福建省企业安全生产承诺制度(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各企业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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