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4101-3000-2020-00025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2020-09-11
  • 标    题: 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晋政办〔2020〕132号
  • 发布日期: 2020-09-16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榕晋政办〔2020〕132号
来源:晋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时间:2020-09-16 17:54

各乡镇(街道),区直各有关部门:

  《福州市晋安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领导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1.福州市晋安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

  化工作实施方案

  2.福州市晋安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计划表

  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11日

 

 

 附件1

  福州市晋安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

  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20〕26号)精神,按照《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榕政办〔2020〕92号)要求,为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我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加快全面推进全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更好地服务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2020年10月23日前完成我区本级、及乡镇(街道)一级26个试点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工作,2020年11月15日前在区政府网站开设专题专栏公开相关目录。

  (二)2021年12月底前初步建立政府信息管理、信息发布、解读回应、依申请公开、公众参与、监督考核等工作流程,建立政务公开线下专区,指导支持村(居)民委员会完善法定公开事项和依法自治事项公开清单,完善优化村(居)务公开渠道,促进我区政务公开工作水平稳步提升。

  (三)2022年底前全面落实基层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制度,探索建立其他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并统一公开。

  三、主要任务

  (一)落实标准指引,编制公开目录。各乡镇(街道)及涉及26个试点领域的有关部门要在2020年10月23日前认真对照国土空间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交易、财政预决算、安全生产、税收管理、征地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环境保护、公共文化服务、公共法律服务、扶贫、救灾、食品药品监管、城市综合执法、就业创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户籍管理、涉农补贴、义务教育、医疗卫生、市政服务等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结合本部门权责清单与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全面梳理政务公开事项,编制完成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目录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体现地区和领域特点,避免公开事项及标准“一刀切”。坚持动态管理,及时调整完善。

  (二)规范公开平台,畅通公开渠道。发挥区政府门户网站第一平台作用,全面优化区政府门户网站栏目设置,开设统一专栏,集中发布本级政府和部门以及各乡镇(街道)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开设统一的互动交流入口和在线办事入口。在区档案馆、市民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等场所,建设标识清楚、方便实用的线下公开专区,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将区行政服务中心(市民服务中心)打造成为政务公开线下示范专区。

  (三)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工作流程。结合我区政务公开工作实际,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规范政府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处理相关流程,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建立健全民意汇集机制,明确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事项范围和方式并向社会公开,完善利益相关方、企业和群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编制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图,完善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闭环管理机制,规范答复口径,推行标准文本。建立完善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制度,围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固化政策解读工作流程,全面落实政策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工作机制,进一步丰富政策解读形式,运用公告公示栏、简明问答、图表图解、案例说明、“明白卡”、“一封信”等方式对重要政策进行解读。探索将政务公开目标标准嵌入部门业务系统,促进政务公开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的融合发展。

  (四)建立公开事项清单,推进村(居)务公开。各乡镇(街道)要指导支持村(居)民委员会完善基层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协同发展机制,梳理村(居)级属于自治范围内的事项,使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相同事项的公开内容对应一致。通过村(居)民微信群、益农信息社、公众号、信息公示栏等形式,重点公开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村级财务、惠农政策、养老服务、社会救助、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等方面内容,建立村(居)民委员会公开事项清单,并根据后续要求对清单实行动态调整。鼓励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在村(社区)设置信息查阅点或配备查阅设备,方便群众获取信息。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福州市晋安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把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列入区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有关工作,由区政府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全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各乡镇(街道)和各相关部门要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按照分工安排,细化工作举措,认真抓好组织实施;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二)理顺工作思路。要按照提高效率、方便办事的原则,围绕“五公开”以及发布、解读、回应、传播、公众参与等政务公开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全面梳理和优化政务公开工作流程;要进一步完善工作规则,统一工作标准,严格工作程序和保密审查制度,实行标准化操作;要按照科室、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核签字把关的工作流程,确保信息公开在法定范围内依照规定程序开展。

  (三)强化队伍建设。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要强化工作职责,配齐专职人员,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的时间节点和步骤措施全力开展工作,确保全区政务公开标准规范化工作有序推进。

  (四)强化监督检查。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增强工作自觉性,任何单位都不得找借口,延误和推迟工作进程。区政府将落实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情况纳入2020年绩效管理考评指标体系,区政府办公室将定期对各单位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查,对落实不到位、推诿扯皮、未按时完成任务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附件2

  福州市晋安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计划表

序号

主要任务

具体内容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完成时间

1

加快目录编制工作

编制完成区级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区政府

办公室

区发改局、教育局、工信局、公安分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建设局、交通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体旅游局、卫健局、应急局、审计局、市场监管局、城市管理局、税务局、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生态环境局、医保局

2020年10月23日前

编制完成各乡镇(街道)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区政府

办公室

各乡镇(街道)

2020年10月23日前

2

建立专题专栏

根据编制完成的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调整优化区政府门户网站栏目设置,打造我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专题专栏。

区政府

办公室

各乡镇(街道),区直各有关部门

2020年11月15日前

3

规范线下场所,建设公开专区

充分利用我区线下服务事项集中的场所,建设标识清楚、方便实用的线下公开专区,并根据后续要求进行完善,将区行政服务中心打造成我区政务公开线下示范专区。

区政府

办公室

区档案馆、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各乡镇(街道)

2021年

12月底前

4

健全制度规范,规范工作流程

建立健全政务公开配套制度。

区政府

办公室

各乡镇(街道),区直各有关部门

2021年

12月底前

5

建立公开事项清单,推进村(居)务公开

健全完善村(居)务公开制度,并根据后续要求进行动态调整。

区政府

办公室

各乡镇(街道),区直各有关部门

2021年

12月底前

6

全面落实制度,积极探索其他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全面落实基层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制度,坚持试点先行,探索建立其他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并统一公开。

区政府

办公室

各乡镇(街道),区直各有关部门

2022年

12月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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