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福州市晋安区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晋安区 时间:2021-01-12 15: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本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提供本报告的电子版下载(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地址:http://www.fzja.gov.cn/)。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可致电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电话:0591-83926179。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2020年我区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84条,历年累计22192条。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2020年,我区各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有:机构职能类信息50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26条,规划计划类信息 3条,重大建设项目信息73条,为民办实事类信息10条,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95条,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32条,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11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38条,其他类信息446条。

  3、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主要有区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政务微博、区政府政务公开栏及各乡镇(街)及各部门的政务公开栏、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档案馆、区行政服务中心政务公开专区等。    

  4、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我区按照省、市要求开展各类政策文件解读工作,今年共解读本级政府政策22篇。    

  5、回应社会关切情况。2020年我区通过12345热线,在线访谈、网上调查、民意征集的方式回应社会关切。2020年我区共处理12345诉求件89136件。区政府门户网站上的在线访谈栏目邀请了区直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进行了10期在线访谈,开展网上调查24项,民意征集24项。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1、2020年度我区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11件,主要受理方式是当面申请5件、网上申请49件、信函申请数57件;历年累计903件。

  2、对申请的办理情况:2020年受理的111件依申请公开已全部按时答复,其中“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信息数”1件,“同意公开”的36件、“部分公开”2件、“非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非本机关政府信息”71件、“告知补正数”1件。

  3、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2020年我区无不予公开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我区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要求区各信息公开单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市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同时将“五公开”纳入办文办会流程,草拟公文时,要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群众关切类、应当知晓类文件列入主动公开范围,拟不公开或依申请公开的公文,应当依法依规说明理由。严格按照新修订条例要求,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四)平台建设方面

  1、加强信息发布第一平台政府网站建设。切实按照“数字晋安”建设目标,以社会公众需求为根本,整合全区各单位资源,加强网站信息内容建设,不断完善网站内容保障体系,将政府网站内容保障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个人,严格内容发布审核机制,努力将区政府门户网站打造成面向社会公众的政务公开及政务服务平台。完善政府网站日常巡检与季度检查相结合的监测机制,不定期抽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积极协助部门进行整改。将网站日常监测和年底网站绩效评估有机结合,切实提升网站绩效水平。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对于拟公开上网信息实行“三审三校制”,先审核后公开。健全政府网站安全保障机制,强化网站管理,落实安全责任。

  2、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加强政务新媒体开设、运营、注销管理工作,印发《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务新媒体自查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建立健全微信公众号、政务微博等政务新媒体管理机制,做好内容更新保障工作。统筹推进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的协同联动、融合发展,加强政务新媒体与本地区融媒体中心的沟通协调,提高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办事服务的整体水平。清理整合功能相近、用户关注度和利用率低的账号,坚决关停无力维护保障的账号。

  (五)监督保障方面

  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估、社会评议、责任追究、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等配套制度。严格执行“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等审查规定,强化监督,规范审查,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实行三审三校制度,确保不出现失泄密情况。加强工作指导、督促检查和开展社会评议工作,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和监督评议工作力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2020年度对乡镇(街道)及区直各有关单位绩效管理工作体系,细化绩效考核评估指标。2020年全区未发生责任追究情况。

  (六)政务公开要点落实情况

  1.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我区根据机构改革后新的“三定”方案,全面梳理全区政府机关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在区政府门户网站权责清单栏目及时更新最新权责清单,并依法公开工作职责、机构职能等信息,共更新100余条相关信息。

  2.加强权力运行过程信息公开。我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为抓手,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开设行政权力运行栏目,主动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相关信息。

  3.加强政务信息管理。全面梳理我区制发的规范性文件,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及时立改废,集中统一对外发布并动态更新,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的通告》,清理废止1件规范性文件。

  4.加强政策发布解读。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加大政策解读力度,今年共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开展政策解读22条,回应社会关切。

  5.不断优化政务服务。一是提升即办事项率,严格按照市级关于落实“即办件”事项措施办法提升部门“即办件”比率,截至目前,我区行政许可即办事项已增加至306项,占总进驻审批事项的40.96%。其中,教师资格认定事项,原法定审批时限为30个工作日,现可即来即办,群众办事效率大幅提升。二是提升审批服务效率,通过优化办事流程、精简审批材料,将所有审批服务事项办理时限压缩至法定时限的30%以内,实现“工作日”向“小时”的转变,其中我区企业开办时间进一步压缩至“5小时”。三是规范审批服务行为,严格按照“同一事项、同一标准”目标要求,全面推进“五级十五同”目录清单梳理、发布、绑定工作,做到不同层级的同一事项办理条件、申请材料等要素信息一致。目前我区教育局、商务局等15个部门已完成“五级十五同”相关工作。

  6.加强公共卫生信息公开。区卫健局加强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公开和公共卫生知识普及。今年以来,公开医疗机构及医疗信息共计295篇、重大疾病预防控制信息34篇、免疫规划知识16篇、突发公共事件信息42条、传染病疫情及防控36篇等信息。新冠疫情发生以来,区卫健局采取线上线下多方式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强化群众防控意识,引导群众准确认识疫情形势。利用基层医疗单位微信公众、媒体平台等发布防控疫情内容累计400余篇,录制科普小视频37个,全区400余家医疗机构LED电子屏上24小时滚动播放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在全区范围内发布防控知识短信80多万条,分发科普宣传折页10万份。

  7.准确执行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监督指导,确保各单位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同时,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到、办理、答复、归档流程,完善内部办理制度,规范答复文书格式,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

  (七)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情况

  我区印发了《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榕晋政办〔2020〕127号),成立了由区政府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常务副组长,区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政务公开两化工作领导小组,完善工作机制,保障基层政务公开两化工作有序推进。按照省、市有关部署,我区出台《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榕晋政办〔2020〕132号),明确涉及政务公开26个重点领域部门工作职责、按照任务完成时限要求,倒排时间节点,明确各项任务完成时间,确保两化工作按时完成。我区已梳理完成26个重点领域涉及908个事项基层政务公开两化目录,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开设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栏进行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9

9

1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18

-96

2817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44

49

917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340

-144

2556

行政强制

75

-3

32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4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53

81693788.75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7

2

0

1

1

0

11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5

0

0

0

0

0

1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4

0

0

0

1

0

25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

0

0

0

0

0

6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2

0

0

0

0

2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5

0

0

1

0

0

5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6

0

0

0

0

0

6

(七)总计

107

2

0

1

1

0

11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2

0

0

3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区加强新《条例》的学习贯彻,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关切事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仍存在一些不足:

  (一)信息公开内容亟待更加规范。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逐步规范、完善的同时,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在公开形式上,个别单位对公开信息的表现形式缺少严格把关,出现有公开信息内容格式不规范等问题;在公开广度上,部分单位公开文件数量较少,对于无法准确把握主动公开及依申请公开属性文件,直接定性文依申请公开。针对上述问题,我区进一步强化对政府网站日常监管,通过日常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后通知相关单位进行立即整改。同时,结合国办相关文件要求,我区对我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升级改版,加强巡网监督,结合福州市电子政务监察系统,要求各信息公开单位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做好相关工作。

  (二)政策解读形式亟需创新。2020年我区共在网站政策解读发布政策解读文件22篇,仍存在一定短板,主要表现在解读主体及形式相对单一,政策解读内容多为文字、图片形式,视频、图表、动画等形式不够多,解读主体也较为单一,参与解读部门较少,主要为区政府文件解读,缺少多主体、多维度的解读。为进一步做好政策解读工作,我区在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中不断强化对政策解读工作的引导,引导各部门积极通过政务新媒体,以图表、视频、动漫等形式进行解读政策,从社会公众的关注点和视角,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来开展政策解读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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