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2017年,我区政府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按照省、市政府办公厅工作要求,全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就本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说明如下:
(一)信息公开年度工作基本情况、主要亮点和成效
2017年,我区在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共同努力下,严格按照《条例》和《办法》及国办、省、市下发的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以区政府门户网站和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为重点,督导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稳步推进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深入推进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公开;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及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落实,切实做好政务公开相关专题和栏目的内容保障工作,强化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机构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工作,更加彰显公开透明的政府形象。
(二)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1.以政务公开助力稳增长
(1)深入解读政策背景、依据、目标任务、涉及范围。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政策解读栏目以及晋安惠企专栏及时准确的将惠企政策传递给辖区内企业及公众。通过政策解读栏目发布19篇涉企政策解读信息及晋安惠企栏目发布28条省、市、区有关惠企政策信息。通过政策解读的“透”赢得市场的“稳”,切实增强社会各界尤其是企业对经济稳中向好的信心,助力全区经济增长。
(2)按月公开全区财政收支情况。在区政府门户网站财政资金栏目集中公开我区政府本级及区直部门、乡镇(街道)财政收支情况信息,向公众解读财政收支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通过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栏目及时向社会公开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有关信息。
(3)主动公开月度、季度国民经济运行情况。由区统计局牵头按月度、季度通报国民经济运行情况和经济运行分析,在“福州晋安”门户网站及时发布。加强社会关注的重要指标数据发布与解读,及时反映统计改革的最新动向,展示统计工作的最新成果。围绕支持创业创新、推动新产业健康发展、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和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等重点工作,加强统计分析,提供统计支持。
(4)主动公开相关审计结果公告及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在“福州晋安”门户网站开辟审计结果公开专栏,重点公开相关审计结果公告及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并做好解读。
(5)加大减税降费、税收优惠政策公开力度。我区依托区门户网站发布和主动推送新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措施,以及促进创业创新、支持小微企业、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税收优惠政策。通过晋安惠企专栏以及发放惠企宣传册的形式,让市场主体充分了解并应用好减税降费政策等措施。
(6)集中展示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实行收费项目清单管理,完善收费监管。为规范收费秩序,增强收费政策的透明度,加强社会监督,维护企业和群众的合法权益,努力营造良好的价格收费环境,服务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由区发改局牵头,定期更新“福州晋安”门户网站“价格和收费”专栏。
(7)公开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各项政策措施及执行落实情况。为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制止利用行政资源强制收费以及各类对企业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行为,由区发改局、区财政局牵头利用政府网站集中发布涉企收费各项政策措施,将《福建省收费清单》《福建省涉企收费清单》《2017年新市定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项目》等及时予以公布。
(8)公开降低企业成本各项政策措施及执行落实情况。由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经信局牵头,在政策规定栏目及晋安惠企专栏主动公开降低物流成本,降低企业用电、用地等要素成本的政策措施及执行落实情况。
(9)定期公布社会保险情况。由区人社局牵头,在区政府网站社会救助栏目公布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执行情况和实际效果以及定期公布参加社会保险情况和社保基金运行情况,共公开相关信息12条。
(10)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由区发改局牵头,按照省、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将重大建设项目相关信息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便于广大群众知晓和监督。区发改局受理备案项目67件、核准项目3件、审批项目88件,全部在网站重大建设栏目予以公开,做到电子化信息公开100%。
(11)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我区加大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完善区政府门户网站资源配置栏目,重点公开了公共资源交易公告、资格审查信息、交易过程信息、成交信息、成交信息以及履行信息等,共在公共资源配置栏目公开了351条相关信息,大力推进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透明化。同时加强采购的信息公开工作,公开采购项目预算、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细化公开中标成交结果,做好政府采购网的信息公开工作。
2、以政务公开助力促改革
(12)强化权责清单管理与应用。以清单管理推进简政放权,进一步完善区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公开内容与应用,通过在政府网站及省网上办事大厅集中发布,开设反馈意见箱,增加在线提交意见建议和对改革措施的评价等功能,让公众了解放权情况,监督放权进程,评价放权效果,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区审改办目前已发布权责事项约4017条。
(13)权责清单及时向社会公开。按文件规定,除涉及国家安全和保密需要以及国家和省级规范要求不能对外公开的内容外,区级政府部门的权责清单、行政审批事项清单、行政处罚事项清单、投资核准事项清单、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经营服务性收费清单、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和企业设立后的经营许可清单等,都已经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我区于2017年8月底在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中开辟了“权责清单”专栏,用于各类清单的集中发布。各部门权责事项4017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81项、前置审批事项目录清单60项、街道权责事项清单124项、乡镇权责事项清单202项、区直部门派驻镇街机构权责事项清单429项、区级公共服务清单目录195项和三批“最多跑一趟”办事目录清单482项及“最多跑一趟”调整为“一趟不用跑”办事清单34项都已发布,其他清单由各相关部门负责发布。
(14)规范公开办事指南事项。我区严格按照规定要求,继续深化办事指南规范化工作,统一发布办事指南,包括事项名称、事项类型、实施机构、法定办结时限、承诺办结时限、结果样本、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申请材料、办理流程等一系列信息,同时结合区行政服务中心实际制定宣传册,方便群众办事,提高群众办事一趟办结率。
(15)及时公开政策性文件的废止、失效等情况;公布通过备案审查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开设规范性文件栏目,定期更新栏目,告知政策性文件的废止、失效情况,及时在政府网站已发布的原文件上作出明确标注。同时及时公布通过备案审查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
(16)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围绕年内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事项全覆盖要求,区级政府各部门已按照省、市有关“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由区市场监管局牵头该项工作,发布在市工商管理“一张网”平台,并及时公开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建立了“两单两库一细则”机制,即抽查事项清单、多部门监管事项清单、执法人员名录库、抽查对象名录库、抽查实施细则,确保全区抽查事项到达70%以上,随机抽查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区内市场主体的5%。目前全区共20家区直部门已经建立“两单两库一细则”,梳理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共151项、多部门监管责任事项清单共29项、市场主体名录库共3891家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共395名,均按要求予以公开。
(17)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我区致力于网上政务服务,提升网上办事大厅功能,积极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由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网上办事大厅和“晋安政务APP”,全面公开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理时限、收费依据、联系方式及投诉渠道等内容。实现了服务事项在线咨询、网上办理、电子监察,不断提高政务服务协同化、主动化、精细化、智慧化水平。加快完善电子证照系统,促进行政审批服务全程网办,加快实体政务大厅与网上服务平台融合发展,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加便捷。
(18)依法依规公开国有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由区财政局牵头,重点公开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主要经济效益指标等情况。在区政府门户网站设国有企业信息专栏。定期公开我区下属国有企业华林溪水电站和溪下水电站定期公开运营情况、资产监管和监督检查情况,及时公开管理架构、财务状况、重要人事变动等信息。根据区委印发的《晋安区国有(集体)资产管理使用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榕晋委〔2017〕36号)要求,公开发布《晋安区财政局国有(集体)资产管理使用情况公示》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19)加大强农惠农政策公开力度。由区农林水局牵头,加大强农惠农政策公开力度,完成惠农资金监管平台资金收集,及时公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等工作进展,做到方便农民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
(20)及时公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等工作进展情况。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开设土地确权登记及土地流转信息栏目,共公开各类信息4条,积极做到方便农民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
(21)加大营改增相关政策措施、操作办法、改革进展及成效公开力度。由区财政局牵头,区国税局、区地税局配合,密切跟踪企业对全面推开营改增政策的舆情反映,及时回应社会各界关心的问题。
(22)完善政府债务领域信息公开相关规定。根据上级财政部门要求,由区财政局牵头,公开区本级政府债务领域信息,并指导督促各乡镇(街道)财政部门公开本级政府债务种类、规模、结构和使用、偿还等情况,强化对政府债务的监督,并将债务领域信息公开纳入预决算执行情况予以定期公布。
(23)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按照规定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由区财政局牵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开设的预决算公开专栏集中公开政府本级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对公开内容进行分级分类,方便公众查阅监督。
3、以政务公开助力调结构
(24)围绕支持创业创新、推动新产业健康发展、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等,加大政策及其执行情况公开力度。在制定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方面监管政策时,通过征求意见、听证座谈、咨询协商等方式,扩大相关市场主体的参与度。按照省、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将行政审批项目取消、下放以及非行政审批事项、科技领域等相关信息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便于广大群众知晓和监督。区发改局窗口新增“科技专利补助与奖励和科技型企业备案”政策服务事项,主动承接,做好审批服务事项。通过印制办事指南和政务APP渠道,主动公开窗口受理事项、办理规程及审查细则等信息,自该政策服务事项实行以来,共受理科技专利补助与奖励700余件,科技型企业备案25余件,截止目前,共受理科技专利与奖励事项1630件,环比增长率首次突破到714.47%。
(25)定期发布消费市场运行情况分析报告。由区商务局牵头,重点公开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消费品和全域旅游、体育健身、医养结合、健康管理、文化创意等新兴服务业消费情况,引导消费升级。定期公开发布包含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及涉及GDP的相关指标在内的商务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报告。
(26)推进产品质量监管政策法规、标准、程序和结果公开。为开展好质量提升行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制作并主动公开了《2017年流通领域汽车配件商品质量随机抽查实施方案》《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晋安区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年度审查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强制性产品认证日常监管与执法检查的工作通知》《关于开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分类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同时及时公布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结果、执法专项行动信息等。
(27)加大对查处假冒伪劣、虚假广告、价格欺诈等行为的公开力度。为切实做好2017年反不正当竞争领域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结合本区实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印发2017年反不正当竞争领域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开展2017年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的通知》,同时加大查处的各类假冒伪劣、虚假广告、价格欺诈案件的公开力度。
4、以政务公开助力惠民生
(28)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由区民政局牵头,加强困难群众救助信息公开,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开设社会救助栏目,进一步做好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增强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让困难群众知晓政策、得到保障。在社会救助栏目共公开了78条各类信息。
(29)及时公开环境政策措施、环境治理工作进展等信息。集中发布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息,及时公开排污费收费标准及征收情况。加强环境核查与审批信息公开,深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加强环境监测信息公开,持续推进乡镇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信息公开,每日主动公开当日环境空气质量情况,全面推进涉及民生、社会关注度高的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排污费征收情况及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息;加强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公开,及时公布处置情况。
(30)及时公开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管理保护目标以及河湖保护情况。我区在网站信息公开栏目及时公开“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等相关信息。
(31)进一步做好教育监管信息公开。继续推进基础教育教学质量报告、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和教育类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公开,加大教育督导报告发布力度。在政府门户网站教育专栏公开中小学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收费依据等信息,有序公开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基建工程招投标、财政奖补资金、助学金、三公经费等财务信息。各校还于开学初在学校校务公开专栏及时公布收费文件、收费项目、收费金额等信息。
(32)推进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公开。主动公开义务教育招生政策、招生范围、招生条件、学校情况、招生结果等信息。针对部分适龄儿童或少年延缓入学、休学或自行实施义务教育等特殊需求,做好政策解读工作。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开始前,区教育局主动在门户网站、对外公示栏、主流媒体等渠道上向社会公开本区小学划片和初中对口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时间、学校信息、咨询电话、监督举报电话等信息。各校在校门口招生专栏及时主动向群众公布招生结果等信息。
(33)推进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由区卫计局牵头,全面加强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政策。对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都按《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及时予以公开。对出台的重要政策法规,社会热点问题都第一时间予以回应。围绕实施健康扶贫,加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大病保险制度等信息公开力度。
(34)加大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公开力度。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主动公开食品药品违法行为处罚信息,定期公布食品抽检总体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核查处置情况。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开设的食品药品信息安全专栏,共公开食品安全标准、食品药品监管、网上非法售药整治、食品药品典型安监、食品药品消费警示等各类信息87条。
(35)探索做好医药代表登记备案信息公开工作。根据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药品批发企业销售员(销售代表)检查的通知》(榕市场监管药通〔2017〕348号)要求,加强对药品流通领域销售员(销售代表)的管理,防止和打击挂靠经营行为,依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有关规定,在药品批发企业开展销售员(销售代表)检查工作,并将有关结果予以公开。
5、以政务公开助力防风险
(36)及时发布资本市场违法违规查处情况和稽查执法工作动态。由区财政局负责,做好资本市场行政处罚决定及市场禁入决定和行政许可决定公开工作。
(37)做好棚户区改造及相关任务完成情况信息公开。深化棚户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公开工作,及时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相关任务完成情况等方面的信息。在门户网站开设住房信息栏目,共公开保障性住房信息及棚户区改造信息28条。
(38)加大征地信息公开力度。由区国土局牵头,及时规范发布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公示和供应结果信息,及时公布房地产用地供应数据、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数据等。在区政府门户网站首页公示公告栏目及时公开征地信息20批次。
(39)加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信息公开力度。由区安监局牵头,及时发布重特大事故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做好重大风险隐患排查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常规检查执法、暗查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等执法信息。落实好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制度并向社会公布。
六、增强政务公开实效
(40)“五公开”纳入办文办会程序。我区积极推进把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的公开纳入办文办会程序,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41)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推进规范性文件意见征集工作,积极使用图解说明等有创新性的意见征集发布方式。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开设的民意征集栏目征集公众对规范性文件等政策文件的意见。
(42)建立公开内容动态扩展机制。全面落实“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动态扩宽政府主动公开内容范围。
(43)加快制定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按照市里要求,2017年底前各县市(区)要全面完成政务公开目录体系编制工作。目前我区已经完成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工作。
(44)做好电视电话会议公开工作。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电视电话会议,除涉及国家秘密外,积极通过网络、新媒体直播等方式向社会公开。
(45)进一步做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在“福州晋安”门户网站开设“提案办理”专栏,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对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建议提案,原则上都公开答复全文,及时回应关切,接受群众监督。
(46)切实做好政策解读回应工作。做好区政府本级出台政策的解读回应工作,同时督促要求区直各部门及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履行好“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的职责,利用各种方式,主动回应重大舆论关切,释放信号,引导预期。
(47)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要求。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落实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的“三同步”工作要求。
(48)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严格执行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最迟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的时限要求,落实通报批评和约谈制度,确保回应不超时、内容不敷衍。
(49)加强政府网站建设。我区继续抓实政府网站普查,巩固普查成果。对照网站普查工作要求继续对区政府门户网站开展自查,通过福州市网站运维网及人工巡网相结合,对区政府门户网站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更新完善,修改校正网站错别字,及时处理错误链接,区政府门户网站总体运行状况良好。
(50)用好管好政务新媒体。我区加大电子政务资金投入,为进一步扩大我区对外宣传渠道,区政府开通区政府微信公众号,作为与区政府门户网站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的新媒体。建立健全微信内容发布审核机制,强化互动和服务功能,切实解决更新慢、“雷人雷语”、无序发声、敷衍了事等问题。
(51)加强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建设工作。区档案局严格按照《福建省政府信息查阅场所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开辟独立区域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悬挂相应标识标牌,公布查阅服务指南和服务规范。配备开放式档案柜用于陈列政府信息公开单位报送的政府公开信息;配备有关设备满足查阅人网上查询、复制等需求。此外,每月及时督促政府信息公开单位报送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统计报送查阅利用情况。
(52)加强和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增强答复内容针对性并明示救济渠道,答复形式严谨规范。
(三)公开制度建设情况
为切实推进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区积极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区政府办印发了《2017年度晋安区政务公开绩效考核评估办法》(榕晋政办〔2017〕256号)及《福州市晋安区2017年度政府网站绩效考核实施方案》(榕晋政办〔2017〕281号),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纳入绩效考核。同时组织对区本级及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信息公开指南进行年审,对于指南中有变动的部分信息进行更新。优化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一步科学规范政府信息分类。明确界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予公开政府信息范围。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的流程。
(四)工作组织、机构、人员情况
区政府办印发了《关于调整全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通知》(榕晋政办〔2017〕199号),根据区分管领导的变动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街道)、区直各有关部门都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和经办人员,确保责任到人,做好人员变动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交接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出现断档现象,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必要保障。目前我区从事信息公开工作的均为兼职人员,全区共有从事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43名。我区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邀请上级信息公开办领导对我区信息公开专职和兼职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五)工作经费投入情况
2017年,为进一步扩大我区对外宣传渠道,区政府开通区政府微信公众号,作为与区政府门户网站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的新媒体,每年投入15万元运营维护费用。本年度,我区还投入18万元对晋安政务APP进行升级改造。
(六)公开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
2017年我区为方便方便群众获取信息,拓宽政府信息获取渠道,开通区政府微信公众号“今日晋安”,还对晋安政务APP进行优化升级,获得群众肯定。同时我区继续加强原有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和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建设,迁移区政府门户网站至福州市平台,由市级平台提供统一技术支持,打造集约化平台,调整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充分利用政务微博“晋安发布”、区政府大楼LED屏、区机关大院政务公开专栏公开政府信息,扩大群众知晓。同时要求各乡镇(街道)、区直各有关单位及时、完整、准确地向政府信息查阅场所送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区档案馆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便民查询点建设工作,群众可以方便快捷的查询所需的电子或纸质文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
2017年我区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80条,历年累计18450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类别
主要有机构职能,政策、规范性文件,规划计划,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民政扶贫救灾社会社保就业、国土资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科教文体卫生、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主要有区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政务微博、区政府政务公开栏及各乡镇(街)及各部门的政务公开栏、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档案馆、大屏幕LED屏及其他便民渠道。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
我区积极开展政策解读工作,2017年共转发中央、省、市政策解读67篇,解读本级政府政策60篇。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2017年我区通过12345热线,在线访谈、网上调查、民意征集的方式回应社会关切。
1、2017年我区共受理12345诉求件48765件,及时查阅率100%,及时回复率99.77%,群众满意率99.63%。
2、区政府门户网站上的在线访谈栏目邀请了区直有关部门的主要领导进行了12期在线访谈,主要是针对环境保护、道路治堵、园林绿化建设、文明城市创建、教育、食品安全、安全生产、商务经济、创新驱动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了互动。
3、2017年在门户网站上开设网上调查12项,民意征集11项,为政府决策提供了有效的依据。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2017年度我区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41件,主要受理方式是当面申请1件、网上申请36件、信函申请数104件;历年累计416件。
(二)对申请的办理情况:2017年受理的141件依申请公开已全部按时答复,其中“同意公开”的34件、“部分公开”42件、“非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非本机关政府信息”65件。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区无不予公开信息。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度共受理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1次、提起行政诉讼0次。历年累计受理行政复议20次,提起行政诉讼21次。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17年度,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些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亟需解决,主要是随着政府职能进一步转变,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及深度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政府信息需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各单位仍需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仍需进一步深化;依申请公开受理、接待、答复及协调机制,需要再进一步完善。
(二)改进措施
下一步,我们将以发挥政府信息服务作用、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和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为目标,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进一步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围绕以下五个方面内容推进工作:一是继续健全各项制度和工作机制;二是稳步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扎实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三是不断加强信息公开渠道建设,方便群众获取所需信息;四是深入开展教育培训和宣传工作,定期邀请上级信息公开办领导开展政务公开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全区各级工作人员公开意识和业务水平;五是改进工作方式,不定期对各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督导,总结优秀的经验做法,推动工作深入开展。
六、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二)附表。
指 标 名 称 |
单位 |
2017年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1480 |
18450 |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1480 |
18450 |
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0 |
0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141 |
416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1 |
56 |
2.网络申请数 |
条 |
36 |
83 |
3.信函、传真申请数 |
条 |
104 |
277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141 |
416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34 |
154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42 |
55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18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65 |
189 |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1 |
2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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