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本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同时在晋安区门户网站(http://jaq.fuzhou.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岳峰镇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州市桂溪路198号;邮编:350011;电话:0591-83654664;传真:0591-87144310)。
一、总体情况
2019年以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区大数据服务中心的指导下,岳峰镇政府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结合《条例》《办法》要求,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拓展政务信息主动公开渠道,推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稳步开展。现就我镇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动公开方面
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我镇积极做好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及时发布日常工作动态和工作文件,改进工作作风,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2019年度我镇主动公开信息数共21条,历年共累计350条。其中主要类别为机构职能类信息7条,其他信息14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19年我镇未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事项,历年共累计0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对照区政府办《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的通知》(榕晋政办〔2019〕200号)工作要求,我镇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完成情况如下:
1、加强政策解读,主动引导预期。一是深入解读重要政策措施方面,聚焦重大工作部署进行政策解读,聚焦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等重大部署,解读好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二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方面,针对突发事件、重大事件舆情信息,做到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置、有效回应,健全完善信息共享、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工作机制。2019年我镇连续公开年度“争一流 创先进”工作实施方案、市区为民办实事通知、全员招商行动通知等文件,将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度工作同步考虑,进一步开展政策解读工作,并及时公开清明节祭扫活动期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挥门户网站作用,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三是增强解读回应效果方面,开通“走近岳峰”公众号,通过图片图表、音频视频、卡通动漫等展现形式,多用客观数据、生动案例进行解读,让群众看得懂、能理解,快速、生动地传递岳峰镇政务资讯、风土人情、建设新貌。
2、聚焦重点领域,促进政策落实。一是推进重要决策、重要部署公开。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意见。二是加强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持续开展大气污染治理攻坚、加快黑臭水体治理、内河整治和城市垃圾分类处置等专项行动和整治工作,并及时发布相关信息。三是强化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及时依法公开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各类信息,今年突出做好教育、医疗、公共文化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让群众及时了解最新的民生资源动态。四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深化服务提升,坚持抓好服务企业工作,积极为企业提供解决用地、资金、审批等发展问题的信息,聚力打造贸易投资便利、行政效率高、服务管理规范的营商环境。五是细化财政信息公开。严格按程序公开政府财政预决算以及“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为载体,公开经镇人大审议通过的政府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进一步提升财政预算执行和财政信息的透明度。2019年以来,我镇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年度重点工作、民生实事项目等重大决策部署,加大相关政策措施的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力度。例如公开春节、清明节等节假日森林防火工作通知、全镇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等相关安全文件,进一步提高我镇安全生产预防自查能力,
3、规范公开平台,优化服务功能。一是推进政府网站优质规范发展。强化责任管理,对政务信息公开进行科学管理,不断提高政府网站管理服务水平。二是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统筹推进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的协同联动、融合发展,加强“走近岳峰”公众号与本地区融媒体中心的沟通协调,提高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办事服务的整体水平。三是进一步整合优化镇便民服务中心,加快实现“一个窗口”“一次办理”。2019年结合我镇工作重点,充分挥门户网站作用,及时更新日常工作动态和工作文件,加强政策宣传,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
4、健全制度规范,提升公开质量。一是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对新条例的宣传解读,准确把握各项规定,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水平,对照新条例要求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推进未公开的及时向社会公开,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加强政务公开机构建设、专职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推进我镇政务公开,根据新条例规定要求,及时发布政务信息,确保公众知情权,并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及数据安全管理的组织领导。
(四)平台建设方面
1、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我镇依托晋安区政府门户网站下的镇级公开窗口、公开栏、“走近岳峰”公众号等平台加强各类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更好地为居民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2、增进与公众相互交流。我镇加强便民服务中心咨询电话、“智慧晋安”管理服务中心岳峰分中心和值班室电话(83654664)管理,积极通过12345网站开展网络问政等活动。
3、加强政府信息移交工作。我镇继续推进主动公开信息送交档案馆工作,每月月底将当月主动公开信息送交区档案馆,按照规范化要求做好政府信息送交工作。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严格执行“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等审查规定,强化监督,规范审查,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由信息公开操作人员提出具体意见,经党政办负责人审查后,报信息公开负责领导审批,从源头上落实了保密审查。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政府信息公开的网上公开工作,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的要求公开政府信息,并及时将纸质材料报送至档案馆,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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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2019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2019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2019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8 |
485965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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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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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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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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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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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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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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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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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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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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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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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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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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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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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的不足。
一是政务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与群众对乡镇政务公开的迫切要求不对称;
二是公开部门缺乏与其他业务口办的统筹,缺少统一性和协调性。
2、改进措施。
(1)结合实际工作,坚持便民为民理念,积极探索新措施、新方法,在提升公开质量上下功夫,严格按照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和标准,不断拓展公开内容,保证政务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2)强化公开部门的统一与协调。形成较为完备的政府信息公开的协调机制,有效协调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公开工作,实现信息资源的共享。
(3)进一步合理调配人手,加强业务培训,努力提高信息公开专人专岗专业化水平,更好地适应当前越来越高政务公开工作要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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