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村、各有关单位:
为深刻吸取近期部分省市重大亡人火灾事故教训,有效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深入推进我乡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顺利开展,乡党委、政府决定从即日起至10月31日,组织开展全乡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福建省消防条例》《福建省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坚持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充分发挥各级行业部门职能作用,全面发动基层组织,大力排查整治火灾隐患,严厉查处消防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高社会火灾防控能力,全力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二、责任分工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按照行业管理和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明确责任分工,落实职责任务。
(一)各村(居)、各单位责任。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统筹部署推进排查整治工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建立并落实以下三项机制:一是建立清单机制。各单位要明确工作职责,制定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倒排时间表。二是建立工作调度机制。乡政府每周要通过工作例会、视频调度、情况通报等形式,通报排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督促各村(居)、各单位照单履职、照单排查、照单施策,确保按照时间节点推进排查整治工作。三是建立工作问责机制。坚持权责一致、依法履职、失职追责、尽职免责。对不履行或不按规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严肃追究责任。对于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方式、程序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依法免于追究责任。
(二)行业部门责任。各乡直机关、各站所等有关部门,要按照《福建省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若干规定》,组织开展本行业本领域本系统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等工作,全面掌握单位底数和火灾隐患情况,切实找准消防安全风险点和薄弱环节,通过整治提升消防安全整体水平。
(三)组织责任。乡政府是排查整治工作的直接责任主体,要依托社会综治管理网络,组织公安派出所、综治办、安监站、工商所等基层力量,进行分块立体网格化排查,切实摸清辖区三合一、小场所、出租屋、小作坊等场所底数,查明情况,并分类逐一建立台账,全面掌握各类场所存在的火灾隐患。要发动基层网格力量,督促物业服务企业,组织开展“四清一查”专项检查,即:小场所清违规住人,住宅楼道清违规存放电动车、摩托车和可燃物,住宅阳台清可燃杂物,消防通道清违规停放车辆和障碍物;查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用油。
(四)社会单位责任。坚持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社会单位要按照《消防法》《福建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测,定期组织防火巡查,定期开展消防培训和疏散演练等工作。在此基础上,石油化工等易燃易爆企业及大型企业要委托有资质的技术服务机构单位开展第三方消防安全评估工作。
三、工作步骤
排查整治工作从即日起到2019年10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排查整治内容为是否存在“三合一”;是否违规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有效;消防安全出口、消防通道是否畅通等主要致灾因素。
(一) 动员部署阶段(5月30日前)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研究制订具体可操作的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广泛动员,层层部署。要将整治工作时间、范围、标准和要求等情况向社会发布,发动单位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发动群众进行监督和举报,营造良好的整治工作氛围。
(二) 全面排查阶段(6月1日至6月30日)
按照行业管理和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排查整治网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行业系统特点,组织开展本行业本系统本领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各单位要依托社会综治管理网络,组织开展本辖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全面掌握列管对象底数,建立名册,逐一进行实名制排查,全面摸清消防安全管理状况,逐一进行记录,建立工作台账。在开展排查的同时开展“四个一”活动,即向受检单位发放一份消防安全责任告知书、签订一份消防安全承诺书、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培训、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宣传。
(三) 集中整改阶段(7月1日至8月31日)
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各单位要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督促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责任到位、整改到位。对排查发现具有行业特点的火灾隐患,行业主管部门要专门成立整治专班,研究制定整治方案,定准整改措施,倒排时间表,集中攻坚,确保隐患整治到位。要严格落实政府挂牌督办制度,对于集中在城乡结合部和村乡,连片生产、经营和住宿的区域性“三合一”场所要作为政府挂牌督办的重点,组织力量紧盯不放,确保整改到位。要集中关停、挂牌、曝光一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企业。
(四) 严防严控阶段(9月1日至10月31日)
各有关部门要加大督查、检查力度,督促严防严控措施落实到位。对尚未整改销案的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要采取果断措施,该停产整顿的立即予以停产整顿,该关闭的立即予以关闭,该限制使用的立即予以限制使用。对违规住人、违规设置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的,要一律依法立即清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我乡设立寿山乡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办公室。各有关部门务必充分认识排查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排查整治的组织领导,落实整治责任。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分析研判本辖区、本行业的火灾形势,瞄准短板和薄弱环节,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协调,序时推进
各有关部门要将省委省政府“四项行动”、市委市政府“六大专项行动”“三合一”场所火患清剿百日会战等工作进行有机结合,统筹推进,倒排时序,按照“宁可有交叉、不能留缝隙”的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各项既定目标任务。
(三)协同配合,齐抓共管
各单位要建立健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充分发挥部门合力,各有关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同作战,深入开展火灾大隐患大排查。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落实整改责任,务必做到火灾隐患有人检查、有人跟踪、有人落实,整治做到不走形式、不留死角,闭环管理到位。
(五) 强化督导,扎实推进
各有关部门采取“回头看”、“找茬”和“挑刺”等形式认真开展督导检查,重点检查排查整治职责是否照单履职、火灾隐患是否照单排查、隐患整治是否照单施策,切实推进排查整治各项工作的落实。
(六) 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各村(居)要积极协调本地网站,并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型媒介,加大对排查整治的宣传报道,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形成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隐患整治的强大舆论声势。
寿山乡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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