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Z04904-3000-2020-00008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区宦溪镇
- 成文日期: 2020-03-14
- 标 题: 关于印发《宦溪镇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晋宦委〔2020〕9号
- 发布日期: 2020-03-14
- 有 效 性: 有效
各村、镇直各有关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现将《宦溪镇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中共晋安区宦溪镇委员会
晋安区宦溪镇人民政府
2020年3月14日
宦溪镇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
为全面消除我镇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坚决防止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并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具体行动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零容忍”的整治态度,对全镇范围内房屋结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彻底地摸底、排查、建档、立册、上平台,发现问题的,立即采取坚决、果断、务实、管用的措施,一个不漏整治整改到位,彻底消除房屋结构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摸排整治对象
1、别墅。包括:独栋、联排、双拼、叠拼别墅等;
2、住宅。包括:自建房、成套房、公寓楼、宿舍楼等;
3、厂房。包括:生产场所、经营场所、办公场所、物流仓储等;
4、公共建筑。包括: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类娱乐场所,各类商业场所,各类文化旅游场所,各类交通运输场站,各类宾馆酒店、餐馆、招待所,各类学校、幼儿园,各种培训机构,各类医疗卫生场所,各类养老、托老机构等;
5、其他存在各类重大安全隐患的建筑。
三、摸排整治重点
1、“四无”建筑(无正式审批、无设计图纸、无资质施工、无竣工验收);
2、擅自改变使用功能的建筑;
3、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布局的建筑(含群租房);
4、违法改扩建的建筑;
5、擅自对地下空间进行开挖的建筑;
6、鉴定为D级危房的建筑;
7、“三合一”厂房(生产、经营、居住混合);
8、存在建筑安全隐患的化工企业和危化品企业厂房。
四、时间安排
1、宣传发动阶段(即日起至3月20日)
(1)组建工作团队;(2)制定工作方案;(3)逐级明确责任(包括村居、小区、物业、企业、业主);(4)全面动员部署;(5)广泛发动宣传。
2、排查摸底阶段(3月21日至4月20日)
(1)逐一摸底排查;(2)逐一梳理问题;(3)逐一建档造册;(4)逐一纳入管理平台。
3、整改整治阶段(4月21日至5月20日)
(1)形成问题清单;(2)形成处置意见;(3)形成责任清单;(4)逐一执法到位;(5)逐一整治到位。
4、验收阶段(5月21日至6月20日)
(1)组建行业主管部门验收队伍;(2)逐一组织验收;(3)上报验收结果;(4)区级对验收质量组织抽查。
五、责任分工
1、各村。承担专项行动的具体责任。负有发动群众直接参与的具体责任。
2、业主和物业。承担专项行动的主体责任,负有自查自纠和配合整改的主体责任。
3、镇直各部门。承担专项行动的牵头协调、全过程督促指导的工作责任。按照《全区建筑工程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榕晋政办[2019]66号)及补充通知(榕晋政办[2019]96号)精神,并结合行业主管职责,具体分工如下:
(1)别墅:由区城管局七中队负责牵头,协调和督促指导开展独栋、联排、双拼、叠拼别墅等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2)住宅:由镇城建办负责牵头,协调和督促指导自建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3)厂房:由镇园区办、企业办负责牵头,协调和督促指导工业区内各企业生产场所、经营场所、办公场所等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4)公共建筑:
由镇协税护税办会同区市场监管局负责牵头,协调和督促指导各类商业场所,各类宾馆(非星级)、酒店、餐馆、招待所等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由镇旅游办负责牵头,协调和督促指导各类文化旅游场所、星级宾馆等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由镇路长办负责牵头,协调和督促指导各类交通运输场站等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由镇综治办会同宦溪派出所、鼓岭派出所负责牵头,协调和督促指导各类娱乐场所等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由镇教育办负责牵头,协调和督促指导各类学校、幼儿园及各种培训机构等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由镇卫健办负责牵头,协调和督促指导各类医疗卫生场所等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由镇民政办负责牵头,协调和督促指导各类养老、托老机构等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六、工作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宦溪镇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冯明担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李韦华担任第一副组长,镇综治副书记陆地担任常务副组长,镇三套班子领导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技术保障组、执规工作组、执法工作组、执纪工作组、组织工作组、效能督导组、宣传教育组、资金保障组等9个工作组,依托各有关部门开展工作。
2、强化技术指导。由镇城建办牵头负责,会同镇直各有关部门,邀请上级主管部门以及技术专家、法律顾问等,成立专门的技术服务保障小组,全程提供技术指导和咨询,做好信息收集、建档立册、运用管理工作。
3、严格效能督查。组建执纪工作组、组织工作组和效能督导组,分赴各村开展一线巡察、一线考查和督促督导工作;巡察结果、考查结果和督导结果将与干部使用相挂钩。对态度不坚决措施不到位、工作不落实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党员干部,启动效能问责和党纪政纪处分。
4、落实资金保障。由镇财政所负责安排专门工作经费保障排查整治验收工作顺利开展,必要时可聘请第三方机构对房屋结构安全隐患进行检测鉴定,扣除市级财政承担部分,剩余经费由区、镇按5:5分担。上述检测鉴定费用由镇财政先行支付。
5、设立举报电话。由镇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并逐一核实,经核实属于新发现的隐患线索,给予举报人300-500元奖励。奖励费用扣除市级财政承担部分外,剩余费用由区、镇5:5分担。上述举报奖励费用由镇财政先行支付。
6、广泛宣传发动。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深入宣传、广泛发动,加强政策解读和安全教育,做细群众工作,引导群众共同参与。加强舆论监督,对反面典型案例进行曝光,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房屋结构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围
附件:
1、宦溪镇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2、晋安区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处置验收工作规程
3、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处置验收流程图
附件1
宦溪镇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为进一步做好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宦溪镇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具体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冯 明(镇党委书记、宦溪工业集中区管委会主任)
第一副组长:李韦华(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组长:陆 地(镇党委综治副书记、政法委员)
副 组 长:吴 丰(镇人大主席)
温文树(镇党委副书记)
林 锋(镇宣传、统战委员)
杨 勇(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洪振权(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池永胜(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王 睿(镇党委组织、秘书委员)
王香荣(镇党委委员、鼓岭派出所所长)
梁孝清(镇党委委员)
林维中(镇政府副镇长)
许晓龙(镇政府副镇长)
连木清(镇二级主任科员)
刘建雄(镇二级主任科员)
陈圣辉(宦溪派出所教导员)
陈积雄(宦溪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副主任)
成 员:林宇航(镇党政办主任、效能办主任)
陈 斌(镇党政办副主任、工会副主席)
林 榕(镇党政办副主任、项目办主任)
林传焕(镇农办主任)
兰政魁(镇组织组负责人)
陈 森(镇纪委副书记)
刘景霖(镇财政所业务所长)
刘大任(镇安办主任)
黄道俊(镇园区办主任)
陈 舒(镇重点办主任)
郑 云(镇统计组组长)
孔晓慧(镇协税护税办主任)
李则良(镇民政办主任)
黄忠雄(镇经管站负责人)
郭梦杰(镇路长办副主任)
张丽榕(镇旅游办主任)
胡景程(镇城建办副主任)
连 文(镇城建办副主任)
张正章(镇综治办副主任)
王健生(镇物业站负责人)
张茂灿(镇教育办主任)
林微微(镇宣传组干事)
林 宇(区城管局七中队队长)
陈 敏(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宦溪管理所所长)
各村书记、村主任均为小组成员。
二、下设机构
1、综合协调组
组 长:陆 地(镇综治副书记)
副组长:刘建雄(镇二级主任科员)
成 员:以镇新冠肺炎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工作人员为主,以及镇直各有关部门。
工作职责:协调、指导全镇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传达部署落实领导小组有关要求,协调各工作组按照工作职责推动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做好排查整治验收等各阶段的信息收集汇总。
2、技术保障组
组 长:温文树(镇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陈积雄(宦溪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副主任)
成 员:镇直各有关部门
工作职责:由镇城建办牵头负责,对接区建设局,会同镇直各有关部门组织技术专家全程提供技术指导和政策咨询。
3、执规工作组
组 长:温文树(镇党委副书记,负责文化旅游场所、星级宾馆、自建房整治)
陆 地(镇综治副书记,负责娱乐场所整治)
林 锋(镇党委宣传、统战委员,负责养老、托老、机构、学校、幼儿园及培训机构整治)
洪振权(镇党委委员、镇政府副镇长,负责化工企业和危化品企业厂房整治)
梁孝清(镇党委委员,负责商业场所,宾馆(非星级)、酒店、餐馆、招待所整治)
林维中(镇政府副镇长,负责别墅整治)
许晓龙(镇政府副镇长,负责工业区内各企业生产场所、经营场所、办公场所整治)
连木清(镇二级主任科员,负责交通运输场站整治)
刘建雄(镇二级主任科员,负责医疗卫生场所整治)
成 员:镇直各有关部门
工作职责:根据行业主管职责,开展别墅、住宅、厂房、公共建筑等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验收工作,对所排查出来的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按照法定职责严格执法,并予以建档备案;对涉嫌犯罪的案件,建立案件移送机制,做好行政案件证据收集工作,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做好取证和证据固定,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4、执法工作组
组 长:陆 地(镇党委综治副书记)
副组长:王香荣(镇党委委员、鼓岭派出所所长)
陈圣辉(宦溪派出所教导员)、
成 员:镇综治办、宦溪派出所、鼓岭派出所
工作职责:对移送的破坏房屋结构安全行为,涉嫌违法犯罪的案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及时立案审查。对排查整治验收工作中遇到煽动、组织抗法阻法行为的,依法从重处罚。
5、执纪工作组
组 长:池永胜(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成 员:镇纪委
工作职责:对党员干部参与违法建设、破坏房屋结构安全的,造成重大安全隐患的,对态度不坚决、措施不到位、工作不落实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党员干部,按照规定予以党纪政纪处分。
6、组织工作组
组 长:王 睿(镇党委组织、秘书委员)
成 员:镇组织组
工作职责:强化对各部门、各村专项工作队伍的组织领导,提高工作团队的执行力、落实力、战斗力。运用一线考察干部工作机制,深入一线了解干部工作情况,发现和把握干部的表现
7、效能督导组
组 长:王 睿(镇党委组织、秘书委员)
副组长:林宇航(镇党政办主任、效能办主任)
成 员:镇效能办
工作职责:督导各部门、各村专项工作开展情况,将督查结果与绩效考核相挂钩,发现不作为的干部,启动效能问责。
8、宣传教育组
组 长:林 锋(镇党委宣传、统战委员)
成 员:镇宣传组
工作职责:负责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深入宣传、广泛发动,正确引导舆论,引导群众共同参与,加强安全教育和政策解释。对安全问题突出、存在违法违规建设的反面典型案例予以曝光,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房屋结构安全排查整治的良好氛围。
9、资金保障组
组 长:许晓龙(镇政府副镇长)
副组长:刘景霖(镇财政所业务所长)
成 员:镇财政所
工作职责:合理安排专项工作经费,保障排查整治验收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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