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镇各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区委区政府提出的稳步提升环境空气质量决策部署,做好2021年度晋安区鼓山镇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经研究同意,现将《2021年度晋安区鼓山镇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2021年度鼓山镇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人民政府
2021年3月10日
附件:
2021年度鼓山镇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推动各级各部门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推进实施蓝天保卫战,持续改善我镇生态环境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年度目标
力争空气质量在晋安区中排名前列。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高于近三年平均值,6项污染物指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其中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不高于23微克/立方米,粗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不高于38微克/立方米,臭氧浓度升高趋势得到有效控制。
二、组织机构
根据工作要求,成立鼓山镇镇提升环境空气质量领导小组,由镇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镇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分管环卫、城管、重点办、城建办的镇领导任副组长,镇环保所、区城管一中队、镇环卫所、镇重点办、城建办部门负责人及各村(社区)主官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镇环保所办公室,牵头各相关职能部门及各村、社区做好提升空气质量相关工作,认真落实各项指标要求,有效遏制和治理扬尘污染的突出问题。
三、重点任务
(一)推进产业绿色发展
1、强化两高沿线综合整治。深入推进两高沿线生态环境治理,配合牵头部门坚决打击企业“冒黑烟”行为。
2、“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进一步强化“散乱污”企业及集群整治,完善“散乱污”企业动态管理机制,巩固“散乱污”整治成果,坚决杜绝“散乱污”企业项目建设和已取缔的“散乱污”企业异地转移、死灰复燃。
(二)构建清洁高效能源体系
燃煤锅炉与工业炉窑治理。配合晋安区生态环境局全面落实福州市工业炉窑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对工业炉窑实施清单化管理,加大不达标工业炉窑淘汰力度,鼓励工业炉窑使用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将工业炉窑治理作为环保督察的重点,凡未列入清单的工业炉窑均纳入污染天气应对错峰生产管理重点对象。
(三)大幅降低污染物
1、加强建设工地管理。各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加强对各类建筑、市政、管网、内河、地铁、拆迁、绿化、水利、公路、线路维护工程、闲置地块和堆场扬尘污染的监督管理。
(1)施工现场显要位置张贴“六个100%”宣传牌并严格落实。即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和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施工现场显要位置张贴“六个100%”的宣传牌。
(2)在建工地围挡内侧安装喷淋装置;施工现场需对易扬尘的作业必须采取直射喷雾洒水等湿法作业;裸露场地应及时采取覆盖、洒水等抑尘措施,裸置2个月以上的土方,应当采取草籽播种等临时绿化措施。施工现场主出入口应安装扬尘污染物在线监测设备,在工地扬尘数据超出阈值后,工地应立即开启降尘喷淋设备。
(3)严格净车出场管理。施工现场出入口应设置车辆高压冲洗设备,并配备专人对驶出工地的车辆进行冲洗,确保净车出场,产生污、废水不得污染施工场地以外区域。冲洗设备处必须安装高清摄像头,对准工地大门拍摄净车出场情况。
(4)建筑垃圾处置应当经过核准,运输业务应当雇请有资质的企业和运输车辆,按照指定的运输路线、时间和消纳场所,密闭、在线规范运输,定点卸倒,严禁“滴洒漏”、乱卸倒等行为。
(5)巡查管理。各村、社区落实网格化管理,认真落实辖区日常巡查监管任务,发现问题立整立改,确保在建工地扬尘污染管控到位。
2、加强征收项目拆除工地管理
根据《福州市征收项目拆除工地扬尘管理暂行办法》,严格落实征收项目拆除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情况。征收项目招标文件必须明确要求投标人编制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方案,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的费用作为不可竞争的专项费用。加强征收项目拆除工地巡查,督促施工方严格落实建筑物拆除扬尘污染防治各项措施,闲置建设用地必须绿化、铺装或者遮盖。
3、加强道路保洁
(1)增加主次干道冲洗频次。城区主次干道严格落实每日“两机扫、三冲洗、三降尘”,重点地段、重点区域、城区快速通道增加一次夜间降尘作业,确保道路干净、湿润,无扬尘。
(2)加强工地周边道路保洁。东飞公司对在建工地周边泥沙、粉尘严重的道路进行全面冲洗,确保路面见底色。安排管理员对工地周边道路保洁情况进行巡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确保道路干净无粉尘。
4、开展餐饮油烟整治
协同晋安生态环境局加大餐饮企业环境监管力度,对重复投诉多的餐饮企业实施强化整治,确保餐饮油烟稳定达标排放;严格查处未安装、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和排放不达标等违法违规行为。
5、开展焚烧垃圾整治
配合牵头部门全面禁止农作物秸秆焚烧,强化露天烧烤、焚烧落叶监管。加强禁止焚烧垃圾的宣传管理,严肃查处违法单位和个人。同时要加强环卫工人管理,重申环卫规范,严防出现焚烧垃圾行为。
6、优化应急响应机制
镇相关部门及各村、社区根据轻度污染天气应对办法开展联防联控,重点加强对在建工地、拆迁工地、道路保洁、建筑垃圾运输等污染源的巡查及管控。
7、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治
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三环(含)以内自2020年7月1日起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配合牵头部门持续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申报登记、标识管理工作。
(四)保障重大活动开展
做好第四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及第44届世界遗产大会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工作。同时按照整治提升、会前巩固、会期保障三个阶段,全面开展扬尘综合整治、大气污染物综合治理提升等工作,确保会期内福州市环境空气质量保持优良水平。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提高站位
坚持按照“属地管理”和“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等原则,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调配合,形成上下联动、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
(二)瞄准目标,全面推进
各村、社区及镇有关单位要对照本方案确定的各项重点任务和指标,细致全面进行梳理,做到目标不能变、工作不能停、进度不能慢、力度不能减,确保污染防治各项工作有力有序完成。
(三)严格考核,确保完成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已纳入年度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考核,与各村、社区环保绩效考核挂钩。督促各村、社区按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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