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4901-1200-2020-00014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区鼓山镇
  • 成文日期: 2020-08-13
  • 标    题: 关于制定《鼓山镇工地巡查包干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晋鼓政〔2020〕247号
  • 发布日期: 2020-08-14
  •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制定《鼓山镇工地巡查包干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榕晋鼓政〔2020〕247号
来源:晋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时间:2020-08-14 15:13

各村(社区)、镇直有关部门、东飞公司:

  为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坚决打赢打好蓝天保卫战,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区委区政府提出的稳步提升环境空气质量决策部署,根据8月11日晋安区政府关于研究提升空气质量工作的相关会议要求,对辖区内所有类型工地进行严格摸排,实施包干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实施每日巡查,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制定我镇工地巡查包干制方案如下:                 

  一、年度目标

  力争空气质量在福州市六城区及高新区中排名前列。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高于近三年平均值,6项污染物指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其中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不高于25微克/立方米,粗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不高于40微克/立方米,臭氧浓度升高趋势得到有效控制。

  二、防治措施

  (一)加强工地管理

  1、所有工地严格落实工地“六个100%”。即各类建筑、市政、管网、内河、地铁、拆迁、绿化、水利、公路、线路维护工程等工地的监督管理。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和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施工现场显要位置张贴“六个100%”的宣传牌。(责任部门:镇环保所、区城管一中队、镇重点办、镇城建办、镇河长办、各村、社区)

  (1)施工过程要严格采取降尘措施。在建工地围挡内侧要安装喷淋装置;施工现场对易扬尘的作业必须采取直射喷雾洒水等湿法作业;裸露场地应及时采取覆盖、洒水等抑尘措施。

  (2)严格净车出场管理。施工现场出入口应设置车辆高压冲洗设备,并配备专人对驶出工地的车辆进行冲洗,确保净车出场,产生污、废水不得污染施工场地以外区域。冲洗设备处必须安装高清摄像头,对准工地大门拍摄净车出场情况。严禁建筑垃圾处置运输作业过程中因未净车出场污染区政道路的行为。

  (3)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建筑垃圾处置应当经过核准,运输业务应当雇请有资质的企业和运输车辆,按照指定的运输路线、时间和消纳场所,密闭、在线规范运输,定点卸倒,严禁“滴洒漏”、乱卸倒等行为。

  2、加强工地现场巡查管理

  开展工地扬尘污染日常巡查,加密巡查频次,加大巡查力度,确保在建工地扬尘污染管控到位。(责任部门:区城管一中队、镇环保所、各村、社区)

  3、加强征收项目拆除工地管理

  根据《福州市征收项目拆除工地扬尘管理暂行办法》落实征收项目拆除工地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征收项目招标文件必须明确要求投标人编制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方案,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的费用作为不可竞争的专项费用。督促施工方严格落实建筑物拆除扬尘污染防治各项措施,闲置建设用地必须绿化、铺装或者遮盖。(责任部门:镇重点办)

  (二)加强道路保洁

  1、增加主次干道冲洗频次。辖区主次干道严格落实每日“两机扫、三冲洗、三降尘”,重点地段、重点区域、城区快速通道增加一次夜间降尘作业,确保道路干净、湿润,无扬尘。(责任部门:镇环卫所、东飞公司)

  2、强化道路精细化保洁。一是增加繁华和重要地段的保洁班次;二是重点加强人行道缝隙、建筑物立面墙角、绿化带、花圃内积存垃圾的保洁;三是强化隔离栏下、路沿边、绿化带周边积尘积沙的冲洗,每天至少一次。(责任部门:镇环卫所、东飞公司)

  3、加强工地周边道路保洁。环卫公司对在建工地周边泥沙、粉尘严重的道路进行全面冲洗,确保路面见底色。安排专职管理员对工地周边道路保洁情况进行巡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确保道路干净无粉尘。(责任部门:镇环卫所、东飞公司)

  4、严禁焚烧垃圾。禁止焚烧垃圾的宣传管理,严肃查处违法单位和个人。同时要加强环卫工人管理,重申环卫规范,严防出现焚烧垃圾行为。(责任部门:镇环保所、城管一中队、镇环卫所、各村、社区)

  (三)强化环保网格化巡查机制

  各村(社区)因积极响应巡查制度,定期对所在辖区的在建工地进行巡查,如发现工地未按“6个100%”标准施工的(即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和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需立即告知项目施工进行整改,并将情况上报镇环保所。同时对工地整改情况进行跟踪,防止问题“回潮”。(责任部门:各村、各社区)

  鼓山镇人民政府

  2020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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