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晋安公安分局 时间:2020-01-06 10:0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可通过晋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jaq.fuzhou.gov.cn/)查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西园村坑口698号,邮编:350011;电话:0591-88538035;传真:0591-88538035)。

  一、总体情况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情况

  2019年,我局严格按照《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福州市公安局2019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实时更新维护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按时报送政府信息台帐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季度统计报表,并做好核查工作,有效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度,保障公众知情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及类别。2019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条,历年累计544条,内容涉及政策规范、安全生产等业务。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我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主要采取四种形式:一是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微博、微信等媒体进行宣传。设立依申请公开网络受理平台。三是在各服务窗口设立触摸屏查询机,将各种办事指南、程序介绍,收费标准全部予以公布,来窗口办事的群众可以各取所需,既方便又快捷。四是提供档案查询服务,主要是提供户籍档案查询服务。

  依申请公开情况

  (1)受理申请的数量及办理情况。2019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6件,历年累计共19件。其中,网络申请4件,信函、传真申请2件。我局受理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现已办结6件,其中“同意公开”0件,“部分公开”0件,“非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非本机关政府信息”6件。

  (2)因依申请公开受理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9年,我局无因依申请公开受理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强化政策解读。坚持“谁起草谁解读”,做到“三同步”,切实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文件、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积极做好舆情风险评估研判,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制定应对处置预案,增强回应针对性。

  二是强化政策落实。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严格落实《福建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建立健全统一的执法信息公示平台,集中向社会依法公开行政执法相关信息。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一是加强公开工作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各单位公开信息保密审查制度,不断增强公安工作的透明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切实加强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有效监督。二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积极协调各警种、各部门信息资源公开,加大门户网站宣传工作力度,通过有效整合各单位信息、服务资源,优化网站信息结构,不断提升公开信息集中度,丰富公开信息内容,提高信息质量。

  (五)政府信息监督保障情况

  一强化业务培训,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新条例,认真学习贯彻2019年颁布的新条例,加强对业务部门的培训,做好对新条例的宣传解读,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同时,强化组织领导,加强政务公开机构建设,成立由分局局党委委员为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把政务公开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二是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积极协调各警种、各部门信息资源公开,加大门户网站宣传工作力度,及时发布惠及民生的警务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2019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

0

6386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7

0

4306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2019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670

0

167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2019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4

2998.46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3

0

0

0

0

3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3

0

0

0

0

3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时效性还不够强。因公安工作任务日益繁重、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警力不足,不同程度地存在政府信息公开、季度报表填报不及时等情况。二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意识有待加强,基层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信息公开专门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强化业务培训和指导,把信息公开列入培训科目,进一步增强广大民警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不断提升相关人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三是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内容,细化主动公开范围和公开目录,规范拟稿要求,落实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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