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 言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及《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榕晋政办〔2016〕143号)要求,由晋安公安分局办公室编写。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受理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公布在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栏目(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地址:http://jaq.fuzhou.gov.cn/)。如对本报告内容有任何疑问,请与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西园村698号晋安公安分局。邮编:350012,电话:0591-88538013、88538012)。
一、概述
在区政府的领导下,我局全面贯彻《条例》、《办法》精神,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本单位年度工作基本情况
本单位严格按照《条例》、《办法》和《任务分解表》要求,在区政府的领导下、区数字办的指导下,全年继续扎实稳步进行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继续进行行政审批公开,加大行政法规、人事制度等信息公开。
(二)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部署、落实和完成情况
一是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坚持依法行政,加大公安机关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公开力度。一是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公开宾旅馆、印章管理、危爆物品使用管理等审批事项清单,逐步建立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接受社会监督。二是推进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加大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力度,除依法需要保护的涉及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案件外,对适用一般程序查办的行政处罚案件,均予以主动公开案件名称、被处罚者姓名或名称,以及主要违法事实和处罚种类、依据、结果等。
二是继续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大管理使用情况的公开力度,让“财政资金”在阳光下运行。除按有关保密规定不宜公开其资金使用情况的部门和单位外,及时配合市公安局财务部门做好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
三是深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以分局签发文为重点,分时段、有步骤,及时做好公开工作。深化行政审批、人事任命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的公开;深化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的公开;深化公共安全、公共安全建设规划及相关政策的公开;深化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的公开;深化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的公开;凡是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一律依法、全面、准确、及时主动地公开。继续认真做好移交档案馆的政府信息,继续定期向区档案馆移交网站公开的政府信息纸质材料。加强信息解读工作。所有信息公开前,均同步考虑相应解读事宜,严格把好主动公开关,坚决做到关口前移,对不利社会安定稳定的信息不予公开,对关系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政务舆情,均及时发布。健全政府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强化维稳的灵敏感,坚持实行分局网安、宣传民警联合收集、研判舆情信息机制,及时提交各类信息,为上级领导以及本级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为研判需要回应的相关舆情和热点问题发挥作用。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及时上传公开信息。
四是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持续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的流程,依法依规满足人民群众的特殊信息需求。
(三)工作组织、机构和人员情况
2016年以来进一步完善组织机构建设,调整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分局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制度建设和落实情况
为推进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根据上级公安机关工作安排,制定并实施了相关配套措施。一是加强公开保密审查,从公文的生成到发文的各个环节都加强审查,从而有效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做到该公开的及时公开,不该公开的做好保密工作,杜绝了网上泄密情况的发生。二是规定公文公开时限,做到每周一清理,每周都由专门负责同志清理当周内成文的文件,分门别类后将相关文件、信息及时上网发布。每个月将公开目录定时上报市局相关部门。三是做好档案交接工作。我局及时将公开文件纸质及电子材料送交区档案馆,并做好交接手续。
(五)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
认真梳理信息公开内容,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充分发挥主动公开在信息公开中的主要渠道作用,及时在网站显著位置进行公开,保障群众知情权。
(六)工作亮点和成效
以“110”、“12.4国家宪法日”等为契机,集中开展法律法规宣传;不定期的举行各种宣传活动,结合公安工作,进行交通法规、禁毒、消防安全、防范虚假信息诈骗等宣传活动,取得良好成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据统计,截至2016年12月31日,我局在晋安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内共公布各类信息15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我局主动公开的信息全部为“公文法规”类,主要涉及法律法规、公共管理以及人事任免等各类公安工作公文。
(三)其它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和渠道
除了通过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进行信息公布外,我局还在各派出所、大队的服务窗口推出了各种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方法。一是在各服务窗口设立触摸屏查询机,将各种办事指南、程序介绍,收费标准全部予以公布,来窗口办事的群众可以各取所需,既方便又快捷;二是将各种规章制度制作成广告板予以上墙公布;三是不定期的举行各种宣传活动,结合公安工作,进行交通法规宣传、禁毒宣传、消防安全宣传等;四是提供档案查询服务,主要是提供户籍档案查询服务。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
根据市公安局统一部署安排,认真及时做好市公安局政策解读转发、传发和公开工作。年内共计转发公开市局政策解读11条。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年内,参加市局新闻发布会1场次,重点向社会发布我区公安机关构建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工作情况,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2016年度,我局共受理0件公民信函申请,历年累计共6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无)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无)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因近年来公安工作任务日益繁重、警力不足,我局不同程度地存在政府信息公开、季度报表填报不及时等情形,对此,分局党委高度重视,专门安排办公室1名科员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下一步,分局还将配备1名工作人员配合开展工作。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2016年,我局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精简文件和简报,进一步规范主动公开文种,将多数内部工作文件列为依申请公开范围。2016年,我局共将90份公文列入依申请公开,与往年持平,主要涉及案件侦查、专项行动等警务工作、方案等。
此外,由于近年来暴恐威胁日益增大,公安机关反恐处突压力随之增大,各类涉恐涉密文件逐年增多。2016年,我局共将166份文件列为不予公开信息。
(二)附表
指 标 名 称 |
单位 |
2016年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15 |
495 |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15 |
495 |
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0 |
0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0 |
6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2.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0 |
3.信函、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6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6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5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1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0 |
0 |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
元 |
0 |
0 |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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