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Z04121-3000-2020-00004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 成文日期: 2020-03-09
- 标 题: 2020年度福州市晋安区第二批租赁住房保障对象登记结果
- 发文字号: 榕晋房综〔2020〕40号
- 发布日期: 2020-03-10
- 有 效 性: 有效
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障性住房配租配售和管理工作的意见》、《福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实施意见》、《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公共租赁住房和社会租赁住房保障体系的实施意见(试行)》以及《福州市保障性住房配置网上运行操作规程》的规定,经我区有关街道(镇)受理初审、公示,区级复审以及市级联席会议对审查程序的审议、认定,并经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于“中国·福州门户网”公示且公示期满无异议,现对我区2020年第二批49户租赁住房申请家庭予以登记保障资格。
附件:2020年福州市晋安区第二批租赁住房保障对象名单
晋安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20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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