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福州市晋安区卫生健康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晋安区卫生健康局 时间:2025-01-08 17:2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要求,对晋安区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汇总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报告在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卫生健康局专栏(http://www.fzja.gov.cn/xjwz/zwgk/zfxxgk/dfbmptlj/qrmzfjzfgzbm/wsyjhsyj/zfxxgknb)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福州市晋安区卫生健康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福马路241号,邮编:350011,电话:83643257,电子邮箱:asdf3257@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根据新修订的《条例》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要求,集中发布、主动公开卫生健康领域相关信息,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提升公开平台建设水平,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4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条。公开信息的形式:一是政府网站,二是机关内部政务公开栏,三是报送区档案馆,供公众查阅。2024年度,我局未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政策解读数量为0。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4年受理申请4条,我局无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2024年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数量为0,历年累计数量为0。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坚持重要事项、重点工作、重大活动安排与信息公开同步。始终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及时发布机关事务相关情况信息,不断细化完善信息公开内容,在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前提下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我局高度重视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以制度为抓手,加强组织领导,规范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机构,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完善、机构健全、责任明确。同时,从实际工作出发,严格落实信息安全制度。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规范公开流程、强化平台建设和推进办事公开,使政府信息公开更加透明化,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一年来,我局及时公布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确保信息在形成或变更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五)监督保障情况: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流程规范、合规。按照省市区下发的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切实发挥部门职能作用,结合实际,落实工作任务,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及时处理群众依申请公开,保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安全运行,积极主动公开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同时接受社会监督,保障政务信息公开的渠道畅通,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晓权利。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50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4.701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24年,我局在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中虽然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也得到了上级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但离上级要求、发展需求和公众期望,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下一步,区卫健局将紧紧围绕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各项要求,及时将存在的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全面推进卫健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 按照区政府政务公开的文件要求,进一步梳理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

  是进一步提升公开质量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确保公开信息表述规范、内容准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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