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4118-2400-2019-00004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卫生健康局
  • 成文日期: 2019-07-16
  • 标    题: 关于开展2019年晋安区助女成才项目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晋卫家庭〔2019〕8号
  • 发布日期: 2019-07-16
  •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开展2019年晋安区助女成才项目的通知
榕晋卫家庭〔2019〕8号
来源:晋安区卫生健康局 时间:2019-07-16 10:48
   根据《中共福州市晋安区委员会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牵手母女”行动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榕晋委〔2005〕92号)的精神,今年我区将继续开展助女成才工程项目。

  一、助学对象

  农村双农户中一女领证户和二女结扎户考入国家统招的本科院校的女儿。

  二、助学标准

  2019年考取国家统招本科院校一次性资助3000元。

  三、有关要求

  (一)凡符合资助条件的对象必须填写《晋安区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助学成才对象申报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1、父母双方农业性质户口本复印件及村居开具的农业户证明

  农业户口界定及户籍迁移变动认定参照《福建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实施细则》相关规定。2006年“牵手母女”政策实施后,户口由城镇居民迁移或改变为农村居民的,不享受本奖励政策。

  2、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结果(由考生自行网络打印,需体现统招本科性质)、大学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和大学生的身份证复印件;

  3、一女领证户提供独生子女光荣证及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卡(乡镇卫计办需核实确认只生育一女并盖章确认),半年内面访记录;

  二女结扎户提供结扎四术证明单;若无法提供四术证明单需提供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卡(体现结扎信息并乡镇卫计办盖章)和落实节育措施承诺书;

  4、与计生协会金秋助学、闽都助学项目不重复奖励。

  (二)做好宣传、资助对象的调查摸底、资格审核和村居、乡镇公示工作。并于8月15日前将《2018年晋安区农村部分计生家庭助学成才奖励对象花名册》电子档和所需材料上报至区卫局家庭发展科。

                           

                                                福州市晋安区卫健

                          2019年7月16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