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第八医院,晋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晋安区医院、各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福兴妇产医院、民卫医院:
为提升我区预防接种服务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福建省预防接种单位及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试行)》以及《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设立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决定举办晋安区2021年第二期预防接种工作人员专业技术培训班暨第五期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人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各单位拟从事疫苗接种、接种信息系统登记、疫苗冷链管理工作,资质符合条件的,尚未取得《预防接种工作人员培训合格证书》的新上岗人员。
2.各单位拟从事新冠疫苗接种有关工作(含接种、活动组织、健康筛查、登记、信息报告等),尚未取得《新冠疫苗接种工作培训合格证书》的工作人员。
二、培训时间
1. 2021年3月25日(星期四),14时报到,14:30开始会期半天。
2. 2021年3月26日(星期五),14时报到,14:30开始会期半天。
以上2个班次任选其中一场参加培训即可,请各单位做好人员安排。本年度内,如因预防接种工作需要举办新一期的预防接种工作人员专业技术培训,不再发新的详细的通知文件,由晋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直接发简要通知,告知培训时间、地点即可。
三、培训地点
晋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十楼会议室(晋安区新店镇南平西路128号)。联系人:阮宏锦,13905018418。
四、培训内容
1.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及有关法律、法规;
2.疫苗使用管理和冷链系统管理;
3.疫苗接种操作技术规范;
4.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与事故的报告及处理等;
5.新冠疫苗接种使用。
五、有关要求
1.新上岗从事预防接种工作的人员应当具备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护士或者乡村医生资格。需填报《福州市晋安区预防接种工作人员资格申报审批表》(附件1)和《2021年预防接种工作人员专业技术培训登记表》(附件2),并随带以下材料:一寸照片2张、医师(护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医师(护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含本单位注册页及有效期页)、毕业证书复印件(医学相关专业),培训时交报到处,以便进行资质审核。《预防接种工作人员资格申请注意事项》(附件3)请详细阅读。
2.各单位参加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人员需填报《新冠疫苗接种工作人员参训一览表》(附件4)。
3.本次培训具体工作由区疾控中心负责。培训后将对参训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拟从事预防接种工作新上岗人员由区卫健局核发《预防接种工作人员培训合格证书》;考核合格的新冠疫苗接种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由区卫健局核发《福州市晋安区新冠疫苗接种工作培训合格证书》。
4.为做好培训日程安排,各单位抓紧时间填写附件2和附件4(电子版请到QQ群416940739下载),于2021年3月25日上午下班前报区疾控中心邮箱83954677@163.com,联系电话:83638703。
附件:1. 福州市晋安区预防接种工作人员资格申报审批表
2. 2021年预防接种工作人员专业技术培训登记表
3. 预防接种工作人员资格申请注意事项
4. 新冠疫苗接种工作相关人员参训一览表
福州市晋安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