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4118-1200-2020-00018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卫生健康局
- 成文日期: 2020-10-15
- 标 题: 关于公布全区公共场所经营单位2020年第三季度卫生信誉度等级评定结果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晋卫综合监督〔2020〕20号
- 发布日期: 2020-10-15
- 有 效 性: 有效
=各有关公共场所经营单位:
2020年为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补齐民生社会事业发展短板工作的收官之年,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补齐民生社会事业发展短板工作,按照省、市有关进一步推进福州市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等级公示专项工作的文件精神,对辖区134家公共场所经营单位(32家住宿场所、88家美容美发场所、5家游泳场所、9家公共浴室)从卫生许可、日常卫生管理等方面进行了卫生监督量化评价,并结合经常性卫生监督情况,确定了2020年第三季度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卫生信誉度等级:A级0家、B级4家、C级130家,现予以公布(见附件)。
附件:1、晋安区第三季度住宿场所量化分级名单(32家)
2、晋安区第三季度美容美发场所量化分级名单(88家)
3、晋安区第三季度游泳场所量化分级名单(5家)
4、晋安区第三季度公共浴室量化分级名单(9家)
福州市晋安区卫生健康局
2020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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