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福州市晋安区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晋安区统计局 时间:2024-01-10 15:08

  2023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紧紧围绕国务院、省、市、区中心工作,改革创新,主动作为,扎实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坚持公开透明原则,以服务群众为重要抓手,以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为重点,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了相关信息。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福州晋安”门户网站(www.fzja.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中路128号,邮编:350011,电话:0591-83617144,电子信箱:jaqtjj@163.com,传真号码:0591-83640496)。现将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全局通过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条,历年累计360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0条,公开指南0条,工作动态信息0条,其他信息18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1、2023年度,我局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条,新收到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1份。历年累计依申请公开4条。

  2、无“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1.强化组织领导。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调整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由局长担任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局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分工协作、协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运行。

  2.健全工作制度。在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局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出台了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明确公开信息的收集、审查、发布程序,细化步骤、优化流程,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

  3.持续推进行政福州市晋安区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公开透明运行。按照中央和省、市、区有关要求,坚持改革行政福州市晋安区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运行机制,深化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将公开透明的要求融入各个行政程序,促进行政福州市晋安区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规范行驶。以制约和监督福州市晋安区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为核心,将推进行政福州市晋安区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公开透明与廉政风险防控紧密结合起来,做到依法确权、科学分权、公开示权、有效控权,防止福州市晋安区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滥用。把外部监督与内部防控结合起来,建立健全机关和单位内部公开机制,真实公开干部职工关注的人事任免、政府采购、基建工程、重大决策、班子成员履职及廉洁自律、财务收支等情况,强化内部公开监控。

  4.加大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力度。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推动重大决策、重要事项、重要法律法规向社会公开。定期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充实公开内容。做好重大突发事件的主动公开和舆论引导工作,及时客观公布事件进展、政府应急举措、公众防范措施、调查处理结果等,牢把舆情事件主动权,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拓展公开渠道,提高办理质量。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通过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局各科室共同参与网站的建设和维护,及时公开最新的政府信息,方便社会群众了解掌握信息。对于公布的网上信息,我局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前的保密审查机制,严格落实信息网上发布保密审核机制,从源头上确保公开实效,切实提升公开质量,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

  (五)政府信息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转变机关作风、规范权力运行、提高工作透明度、保障公众知情权、推进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举措,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局办公室不定期开展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通报整改,及时督促年度重点任务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3年度,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2023年,我局在政府信息网上公开执行情况有了较大改善,但仍然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局务工作繁忙时,导致部分信息未公开或未及时公开,不能让群众及时了解最新工作动态;二是部分工作人员缺乏工作的主动性,相关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全面。三是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建设、贯彻执行和监管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管理机制,不断扩大和巩固公开工作成果。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拓展公开渠道,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进一步加强工作培训,提高工作人员能力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