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榕晋政办〔2016〕143号文件要求,由福州市晋安区审计局编制完成本报告。本报告由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七个部份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福州晋安”政府门户网站(http://jaq.fuzhou.gov.cn/)“晋安区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公布,并报送福州市晋安区档案馆,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福州市晋安区审计局联系(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福马路241号行政服务中心八层;邮编:350011;电话:0591-83639314;传真:0591-83639314)。
一、概述
2016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执行贯彻《条例》、《办法》规定,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本单位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2016年,福州市晋安区审计局认真贯彻《条例》、《办法》和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任务分解表》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增强责任感,认真履行2016年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二)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部署、落实和完成情况
根据《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部署,我局为“继续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责任单位之一。我局能充分认识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将预决算公开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的的重点来抓。2016年,我局按照区财政局有关通知要求,在门户网站公告栏和本单位政务公开栏上,公开《晋安区审计局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晋安区审计局2015年度部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和晋安区审计局2016年度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等。
(三)工作组织、机构、人员情况,工作经费投入情况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公开办成员,调调整为曾贤清局长为组长、陈群力副局长为副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设审议人员和监督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托局综合科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收集整理、对外发布、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及资料存档等日常工作。工作经费纳入日常办公经费。
(四)公开制度建设情况
完善了《福州市晋安区审计局信息公开指南及目录》、《晋安区审计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办法》等工作机制,同时加强了制度建设并认真贯彻执行工作,严格程序加强对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的审核、加强保密审查机制建设。建立了政府信息更新维护制度。实施政府信息的审核、修改和发布,确保政府信息上网数量和质量。实现了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由主要领导负责管理,经审核后再指定工作人员进行发布,保证上网信息质量。我局每一项政府信息,均由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查,经审核后再行发布,坚决保证上网信息质量。
(五)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
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充分发挥主动公开在信息公开中的主渠道作用,及时在网站显著位置进行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目前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6年其他主动公开信息1条(历年累计29条)。
(二)目前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有:机构职能、规范性文件、其他主动公开信息等。
(三)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有三种:一是设立信息公开专栏;二是通过“福州晋安”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办事指南、法律法规、工作动态等内容。并及时向福州市晋安区档案局报送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
无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无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申请的数量
截止2016年底,我局未收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要求。
(二)对申请的办理情况
截止2016年底,我局未收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要求,故无办理情况说明。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的主要内容及不予公开原因。
截止2016年底,我局未收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要求,故无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截止2016年底,我局未发生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截止2016年底,我局没有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年,本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一定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以及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如公开内容还不够全面、公开形式还不够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仍需加强等。下一步,本局将加强学习宣传,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和上级审计机关统一部署,进一步拓展公开形式,确保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
(二)附表
指 标 名 称 |
单位 |
2016年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1 |
29 |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1 |
29 |
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0 |
0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2.网络申请数 |
条 |
0 |
0 |
3.信函、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0 |
0 |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
元 |
0 |
0 |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福州市晋安区审计局
二O一七年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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