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榕晋政办〔2018〕153号)要求,晋安区司法局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制定《晋安区司
法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实施方案》(榕晋司〔2018〕57号),并认真贯彻落实,现将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落实情况总结如下:
一、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
(一)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政府工作公开透明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相关政策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均及时公开,前三季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10条,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
2、推进政策执行阳光透明
年内制定出台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文件,均对公开相关信息作出明确规定,使政策执行更加阳光透明,做到让群众“快知晓、会运用、多受益”。
3、做好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
深化权责清单公开工作,积极配合区编办、区审改办开展本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梳理,按照市、县两级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通用目录,明确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及时更新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4、推动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原则上公开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年内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5、推动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制定并公布本辖区、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事项、对象、依据,及时公开抽查结果。前三季度共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对辖区内律师事务所、公证处等法律服务行业开展2次“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多渠道、全方位及时公开综合监管和检查执法信息,提高监管效能和公正性,增强监管威慑力和公信力。
(二)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1、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
建立健全预决算公开统计和考核工作机制,完善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根据区政府及财政局的相关规定,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子网站及时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以及“三公”经费相关信息。
2、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贯彻落实《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安区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榕晋政办〔2018〕133号),以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建设项目为重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保密审查程序,突出做好项目批准和实施过程等信息公开工作。
(三)围绕稳定市场预期加强政策解读
1、落实主要领导“第一解读人”职责
落实信息发布主体责任,主要领导为“第一解读人”,年内明确一名分管领导为“新闻发言人”,将通过在线访谈等方式解读重大政策,深入解读政策背景、重点任务、后续工作考虑等,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
2、落实政策解读制度
制定和完善政策解读制度,全面贯彻落实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的“三同步”工作要求。
3、推进政策解读形式多样化
出台专业性较强的政策时,要求牵头起草部门注重运用客观数据、生动实例等,推广运用图表、图像、视频等多种形式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把政策解释好,避免误解误读。
(四)围绕社会重大关切加强舆情回应
1、建立完善舆情回应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
建立突发事件应急联动工作机制,根据社区矫正、法治宣传等业务内容,制定各口应急预案,切实增强司法行政系统舆情风险防控意识,密切监测收集苗头性舆情。特别是涉及经济社会重大政策、影响党和政府公信力、冲击道德底线等方面的政务舆情,要求做到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置、有效回应。
2、稳妥做好突发事件舆情回应工作
立足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积极稳妥做好民生方面的热点舆情回应,准确把握社会情绪,讲清楚问题成因、解决方案和制约因素等,更好引导社会预期。
3、开展政务舆情应对工作效果评估
开展政务舆情应对工作效果评估,建立问责机制,适时开展专项督查,对重大政务舆情处置不得力、回应不妥当、报告不及时的部门、人员,将予以通报批评或约谈整改。年内未出现处置不得力、回应不妥当、报告不及时的现象。
二、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
(一)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
1、全面推广“互联网+政务服务”
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政〔2016〕66号),入驻窗口根据晋安区行政(市民)服务中心统一部署,大力推行网上审批、智能审批,全面推行“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制度。加强政府门户网站、网上办事大厅、政务APP、12345便民服务平台融合应用。截至11月19日,共接收12345诉求件69件,及时答复率100%,群众满意率100%。
2、推动网上办事服务事项标准化
要求职能科室从审批事项设立、审查审核规则、服务场所建设、网上审批运行、办理机制创新、监督检查及评价等方面推进落实行政审批标准化改革,扎实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改革示范试点工作。
3、完善政府网站反馈机制
构建完善政府网站网民留言、咨询的受理、转办和反馈机制,及时处理答复,为群众提供更好服务。安排专人负责网民留言办理工作,确保100%及时回复。
(二)提升实体政务大厅服务能力
1、完善实体政务大厅管理机制
配合晋安区行政(市民)服务中心,进一步健全完善实体政务大厅管理制度。推动线下线上融合,统筹服务资源,统一服务标准,理顺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调。建立完善激励约束制度,加强工作人员管理,严肃纪律作风,规范服务行为,切实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
2、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
对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市民服务中心的办事窗口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模式。对涉及多个部门的复杂事项,建立部门联办机制,探索推行全程代办制。
(三)优化审批办事服务
1、深化“放管服”改革
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及时公开相关改革举措、工作进展和改革成效。清理并公开群众和企业办事需要提供的各类证照、证明材料,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
2、规范和完善办理指南
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办事指南之外未增加其他要求。办事条件发生变化的事项,均按要求在完成审批程序后1个工作日内公开变更后的相关信息和具体实施时间。
3、推动信息同源管理
按照区编办要求,将权责清单录入权责清单管理系统,实现权责事项线上线下同源管理。省网上办事大厅、市行政审批系统、政务APP采用统一的权力事项库、电子证照库、身份认证系统等。
4、开展办事服务信息专项检查
重点检查公开的办事服务信息是否准确规范、与实际工作是否一致等,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三、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一)强化政府网站建设管理
1、提高政府网站管理服务水平
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丰富信息资源,强化信息搜索、办事服务等功能。建立健全内容发布、组织保障等体制机制,
年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晋安区司法行政系统新闻宣传报道信息发布的通知》(榕晋司〔2018〕80号)。完善政府网站安全保障机制,确保用户信息安全。
2、开展公共信息资源开放试点工作
根据区数字办要求,年内编制《晋安区司法局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工作方案》,依法依规加快向企业和公民开放相关数据。
(二)用好“两微一端”新平台
1、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作用
充分发挥政府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灵活便捷的优势,加强“法治晋安”、“晋安普法网”等新媒体平台日常监管和维护,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
2、加强新媒体平台维护管理
按照“谁开设、谁管理”原则,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内容审查把关,不得发布与政府职能没有直接关联的信息,要求信息发布失当、造成不良影响的及时整改。
(三)整合各类政务热线电话
12345热线电话向全社会公开,加大支持全面清理整合政务热线电话力度,协调配合区智慧办做好专线电话整合工作。
四、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一)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1、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出台后,积极调整完善相关配套措施,严格落实新条例各项规定,做好衔接过渡工作。对照新条例要求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年内未收到申请公开诉求。
2、组织开展条例宣传活动
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10周年和新修订的条例出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社会公众充分知情、有序参与、全面监督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健全审查制度和工作规程,实行“三审三校”制,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依法审查。做好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未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依法保护好个人隐私,除惩戒性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于其他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均去标识化处理,选择恰当的公开方式和范围。
(三)全面推行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制度
现已编制完成本单位信息资源目录,明确信息资源开放属性。持续推进财政资金、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对于主动公开的文件,及时归档整理,每个月初及时报送档案馆,方便公众日后查阅。截至10月,我局共移交10条政务公开信息至区档案馆。
(四)建立健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
1、建立健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
组织开展相关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制定工作,建立健全公开考核、评议、责任追究和监督检查具体办法,切实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2、组织编制公共企事业公开事项目录
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加强分类指导,组织编制公共企事业单位公开事项目录。
福州市晋安区司法局
2018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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