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4108-3000-2018-00013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司法局
  • 成文日期: 2018-11-27
  • 标    题: 关于组织参加2018年度全区国家工作人员统一学法考试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晋治区办〔2018〕14号
  • 发布日期: 2018-11-30
  •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组织参加2018年度全区国家工作人员统一学法考试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的通知
榕晋治区办〔2018〕14号
来源:晋安区司法局 时间:2018-11-30 17:37

  各乡镇(街道),区直各单位:

  现将福州市司法局、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福州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度全市国家工作人员统一学法考试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的通知》(榕治市办〔2018〕4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统一学法考试合格成绩为80分(含)以上,同时作为2019年度选拔任用干部(拟提拔担任处级、科级领导职务)的重要参考,成绩在90分(含)以上为合格,考试结束后报区委组织部备案。

  联系电话:87357355    电子邮箱:jinan148@126.com 

  福州市晋安区司法局              福州市晋安区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局                     

  福州市晋安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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