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福州市晋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晋安区人社局 时间:2023-01-10 09: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区人社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可通过晋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fzja.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区人社局专栏查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区人社局办公室联系(邮编:350000;电话:0591-83646163,传真:83646163)。

  一、总体情况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我局主要采取在晋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的公开目录、公开栏等多种渠道对政府信息进行公开,主要公开政府机构职能、财政资金、就业创业行政执法政策措施及工作动态。发布各类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条,历年累计公开162条。此外,我局2022在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栏发布财政收支决算信息2就业创业类信息91条,招考招聘类信息14,行政执法决定文书77条通过送政策上门、政策宣讲及在线访谈等活动,解读人社相关政策30余条。通过福州市12345便民(惠企)服务平台回应社会关切5032件,办结率100%。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22年度,我局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条,新收到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0历年累计4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按要求及时公开标准目录中的事项,并根据实际情况主动拓宽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渠道、缩短公开时限、创新公开方式,以推进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将信息公开不断推向深入。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

  网站设立了政务公开专栏,按要求对政务公开专栏进行更新和维护。保障了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

  (五)政府信息监督保障情况

  加强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继续深化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合法性审查等制度。参加全市政务公开暨政府网站工作会议,做好网站自查自评,明确信息发布要求,把握新要求适应新形势。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对政务公开工作需要进一步学习。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信息沟通。及时关注政务公开有关工作提醒,及时与相关室、经办机构联系,保质保量公开有关信息。二是加强业务学习。按照要求参加政务公开相应的业务培训会议,同时要通过其他途径加强业务工作的学习。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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