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Z04122-0100-2021-00170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晋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成文日期: 2021-11-12
- 标 题: 樟林村旧屋区改造项目地块一征收土地启动公告
- 发文字号: 榕晋征启公告〔2021〕19号
- 发布日期: 2021-11-12
- 有 效 性: 有效
为实施福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樟林村旧屋区改造项目地块一征收土地启动公告:
一、征收土地的范围、目的
1.选址面积:7.4324公顷。
2.征地范围:具体位置详见规划选址(或工作)红线图。
3.涉及的集体权属单位(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鼓山镇樟林村。
4.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樟林村旧屋区改造项目地块一,为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二、其他事项
拟于 2021 年 11 月 12 日至 2021 年 11月 26 日由 鼓山镇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对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 鼓山镇申请复核。本公告公告时间为10个工作日。
本公告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等,一律不予补偿。
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代表本政府与属地管辖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土地征收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本公告在本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并在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街道)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特此公告。
附:规划选址红线图
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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