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福州市晋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晋安区市场监管局 时间:2024-01-09 15:5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要求,特向社会公布晋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http://www.fzja.gov.cn)福州市晋安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晋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华林路304号,邮编:350013,电话:0591-87539785,电子邮箱jajsds@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度,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局的指导帮助下,我局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工作透明度,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1.主动信息公开的数量:截止2023年12月31日为止,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6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85条。

  2.主动信息公开的类别:主要包括规范性文件类、规划计划类、行政许可类、应急管理类等。

  3.主动信息公开的形式: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主要在晋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的公开目录、工作动态等模块进行政府信息公开。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1.受理申请的数量:2023年度我局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6件,历年累计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05件。主要受理方式为书面信函及网络申请,主要涉及行政许可事项等内容。

  2.对申请的办理情况:2023年度我局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已答复6件、待答复0件,已答复中属于“予以公开”的5件、“部分公开”的1件、“不予公开”的0件,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围绕信息公开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我局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及时充实和调整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以局长为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进一步明确工作分工,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

  根据自身工作职能,不断优化网站信息公开管理,做好审批改革、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等领域文件、政策解读信息公开,丰富信息内容。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等渠道,及时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每月向档案馆、图书馆报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纸质文件,方便公众查阅、获取信息。

  持续优化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对门户网站信息严格审查把关、及时更新发布,稳定发挥了门户网站信息共享、窗口服务、经验交流的作用。

  (五)政府信息监督保障情况

  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由办公室统筹,牵头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任务,及时调整更新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对发布内容进行层层审核把关,确保无误。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机制。切实转变观念,强化服务理念,把依申请公开工作作为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支持市场主体创业创新的重要方式,畅通线上、线下申请渠道,完善政府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办理制度,更好满足申请人对政府信息的个性化合理需求。加强业务培训和案例指导,规范答复文书格式,增强答复的针对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958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57

行政强制

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1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1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回顾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按期按量完成各项任务,但也存在一定不足,信息公开的形式有待进一步创新,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部分栏目的更新不够及时。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将着重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不断推进完善信息公开工作:一是细化重点工作落实,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积极做好食品药品安全、市场规则和监管执法等工作落实情况的公开。二是提高信息更新速率和内容巡查频率,加强检查政务公开工作开展进度、完成情况,及时补缺补差。三是加强对业务股室的指导培训,进一步明确依法主动公开信息的具体范畴,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的全面性,切实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责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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