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福州市晋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晋安区市场监管局 时间:2018-01-24 10:2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及《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榕晋政办[2017]320号)文件的要求,现编制完成晋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1711日至20171231日。本报告在“福州市晋安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jaq.fuzhou.gov.cn/)公布。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晋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华林路304号,邮编:350013,电话:0591-87539785,电子邮箱jaqgsj@163.com)。

  一、概述

  2017年度,我局根据《条例》、《办法》,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主要亮点和成效

  1、基本情况。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紧紧围绕市场监督管理职能,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层层抓落实,认真落实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加大行政审批、消费维权、行政处罚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等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主要亮点和成效。一是坚持把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根据职责分工,以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要点为基准,不断细化公开内容。二是编印公布食品、药品、质监业务版块行政审批办事指南。三是新增“双随机一公开”信息公开内容。

  (二)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1、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一是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我局按照上级要求,在福州市晋安区政府门户网站市场监督管理局栏目公开审批依据、申报材料、审批条件、审批流程、审批时间等标准,尽可能简化手续,压缩审批时间。同时,认真梳理部门权力清单,上报区编办进行信息公开。做好审批信息公开工作,今年,我局主动公开行政审批信息7条。二是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我局根据区政府及财政局的相关规定,在福州市晋安区政府门户网站市场监督管理局栏目按照要求及时公开部门预算、决算及“三公”经费支出预算等相关信息9条。三是规范发布“双随机一公开”信息公开内容14条。

  2、全面加强主动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内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定,进一步增强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意识,加大公开力度,积极拓展渠道,坚持把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根据职责分工,以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要点为基准,不断细化公开内容。二是发挥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作用。强化公开平台建设。通过网站、公报、宣传栏等多种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采用网站公开的形式进行信息公开。

  3、强化依申请公开管理和服务。一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答复各环节制度规范,推行申请答复文书标准化文本。二是探索建立依申请公开促进依法行政机制。

  (三)公开制度建设情况,工作组织、机构、人员情况,工作经费投入情况

  1、建立健全制度机制。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内容,细化责任分工,强化督促检查,实行“谁制定、谁清理、谁公开、谁负责”,做到了机构、责任、人员的三落实。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各内设机构对制作形成活在履行职责中获取的政府信息,要依法明确公开属性,确定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应说明理由。同时,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安全审查制度建设,对公开的政府信息,由内设机构负责人、办公室负责人,分管局领导依次做好保密审查。信息公开工作经费纳入全局工作经费开支。

  2加强组织领导和机构队伍建设。调整晋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职责分工,领导小组组长由局主要领导担任,其他局领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分工内的信息公开工作负审核职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专门招收配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1名;各内设机构配备信息公开工作联络员,各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信息公开第一责任人,进一步完善机构人员配置,从而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其他领导各负其责、相关内设机构负责人抓落实的信息公开工作格局。

  (四)公开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

  坚持把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主要依托福州市晋安区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开发布,及时高效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截止20171231日为止,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34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99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2017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包括规范性文件类、规划计划类、行政许可类、应急管理类等。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福州市晋安区政府门户网站、晋安区档案局。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

  2017年度我局未开展政策解读工作。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加大对查处假冒伪劣、虚假广告、价格欺诈和食品药品监管信息等公开力度。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申请的数量

  2017年度我局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6件,历年累计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63件。主要受理方式均为书面信函申请,主要涉及行政许可事项等内容。

  (二)对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7年度我局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已答16、待答复0件,已答复中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的3件,“同意公开”9、“部分公开”的0件、“不予公开”的1件,“非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非本机关政府息”的0件,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3件。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

  涉及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行政处罚案件的具体案件信息。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受理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度,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受理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历年累计为1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17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持续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制度落实,丰富公开内容,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尚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深入全面,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动公开工作的日常化、常态化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2018年,我局将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机制,明确工作职责,不断扩大信息公开量,认真做好网上来信回复,提高回复率和及时性,增加群众满意度;进一步组织培训,加大投入,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日常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进一步在上级部门指导下,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行政处罚、消费维权等有关信息公开和解读,推动市场监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目前暂无。

  (二)附表

   

  单位

 2017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34

  499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34

  499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16

  63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42

  2.网络申请数

  

  0

  0

  5.信函、传真申请数

  

  16

  21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16

  63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9

  39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1

  14

  4、其他类型答复数

  

  6

  1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1

  行政诉讼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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