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福州市晋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16-01-25 17:00

根据我局工作实际,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及《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榕晋政办〔2015〕160号)要求,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复议、申诉和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需要说明事项和附表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公布在福州市晋安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并报送晋安区档案局。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晋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华林路304号,邮编:350013,电话:0591—87539785,电子邮箱jaqgsj@163.com)。

一、概述

2015年,在晋安区委、区政府和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正确领导下,我局深入贯彻《条例》和《办法》有关精神,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本单位年度工作基本情况

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紧紧围绕市场监督管理职能,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层层抓落实,认真落实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加大行政审批、消费维权、行政处罚等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工作亮点和成效

一是坚持把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根据职责分工,以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要点为基准,不断细化公开内容。新获取和制作的政府信息,凡属于设计公共利益、公众利益、社会关切和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都要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做好公开工作。二是加强信息解读工作。对一些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强的信息,公开前,要同步考虑相应解读事宜,准备通俗易懂的解读材料;公开时,要同步配发解读材料,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了解;公开后,要动态跟踪各种情况,及早发现、研判需要回应的相关问题,正面引导舆论。

(三)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部署、落实和完成情况

1、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是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我局按照上级要求,在福州市晋安区政府门户网站市场监督管理局栏目公开审批依据、申报材料、审批条件、审批流程、审批时间等标准,尽可能简化手续,压缩审批时间。同时,认真梳理部门权力清单,上报区编办进行信息公开。做好审批信息公开工作,今年,我局主动公开行政审批信息17条。二是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我局根据区政府及财政局的相关规定,在福州市晋安区政府门户网站市场监督管理局栏目按照要求及时公开相关信息3条。三是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加强食品药品重大监管政策、食品药品安全监督信息,食品药品安全典型案件信息,网上非法售药整治等专项信息和保健食品消费警示信息的主动公开力度,深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共公开相关信息1条。

2、全面加强主动公开工作

一是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内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定,进一步增强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意识,加大公开力度,积极拓展渠道,坚持把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根据职责分工,以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要点为基准,不断细化公开内容。新获取和制作的政府信息,凡属于设计公共利益、公众利益、社会关切和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都要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做好公开工作。二是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对一些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强的信息,公开前,要同步考虑相应解读事宜,准备通俗易懂的解读材料;公开时,要同步配发解读材料,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了解;公开后,要动态跟踪各种情况,及早发现、研判需要回应的相关问题,正面引导舆论。共发布政策解读信息3条。三是发挥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作用。强化公开平台建设。通过网站、公报、宣传栏等多种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采用网站公开的形式进行信息公开。

3、强化依申请公开管理和服务

一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答复各环节制度规范,推行申请答复文书标准化文本。二是探索建立依申请公开促进依法行政机制。三是研究分析本单位本系统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4、建立健全制度机制

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各内设机构对制作形成活在履行职责中获取的政府信息,要依法明确公开属性,确定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应说明理由。同时,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安全审查制度建设,对公开的政府信息,由内设机构负责人、办公室负责人,分管局领导依次做好保密审查。

5、加强组织领导和机构队伍建设

重新调整晋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局主要领导担任,其他局领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分工内的信息公开工作负审核职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配备兼职工作人员,各内设机构配备信息公开工作联络员,各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信息公开第一责任人,从而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其他领导各负其责、相关内设机构负责人抓落实的信息公开工作格局。

6、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针对存在问题和不足,我局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准确、及时、规范,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四)制度建设和落实情况

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内容,细化责任分工,强化督促检查,实行“谁制定、谁清理、谁公开、谁负责”,做到了机构、责任、人员的三落实。

(五)工作组织、机构和人员情况

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职责分工,确定政府信息公开兼职工作人员,并在机关各科室根据人员变动重新调整设置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进一步完善机构人员配置。

(六)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

坚持把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主要依托福州市晋安区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开发布,及时高效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5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6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53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2015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包括规范性文件类、规划计划类、行政许可类、应急管理类等。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福州市晋安区政府门户网站、晋安区档案局。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

2015年度我局未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政策解读数量为0。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申请的数量

2015年度我局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3件,均为书面申请,主要涉及行政许可事项等内容,历年累计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45件。

(二)对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5年度我局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已答复3件、待答复0件,已答复中“同意公开”的2件、“申请信息不存在”1件。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

无。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目前,我局尚未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实施收费,历年累计为0元。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受理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度,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受理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历年累计为0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15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持续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制度落实,丰富公开内容,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尚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深入全面,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动公开工作的日常化、常态化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2016年,我局将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机制,明确工作职责,不断扩大信息公开量,认真做好网上来信回复,提高回复率和及时性,增加群众满意度;进一步组织培训,加大投入,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日常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进一步在上级部门指导下,加强市场监管、行政处罚、消费维权等有关信息公开和解读,推动工商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

(二)附表

指  标  名  称

计量

单位

2015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36

453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36

453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3

45

    其中:1.当面申请数

1

42

          2.网上申请数

0

0

        3.信函、传真申请数

2

3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3

45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2

28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13

          4.其他类型答复数

1

4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1

行政诉讼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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