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文件精神,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度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依托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fzja.gov.cn/)向社会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可致电晋安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福马路241号8层,电话:0591—8364044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信息的数量:2021年我局主动公开信息数量为14条,历年累计379条。
2.主动公开信息的类别: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3.主动公开信息的形式: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主要在晋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的公开目录进行政府信息公开。
4.回应社会关切情况:2021年我局共收到并回复12345投诉件153件,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1.受理的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2021年我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历年累计收到5件信息公开申请。
2.对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办理情况:2021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申请。
3.“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不是《条例》所指的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晋安区农业农村局成立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信息公开的各项日常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相关文件要求,做好信息的保密与审查工作。
(四)平台建设情况
晋安区农业农村局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结合本局实际情况,对政务信息进行逐项梳理、细化、分类,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等规定,按照“谁申请、谁审核、谁负责、先审核后公开、一事一审”的原则,并做好登记。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为保证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运行,我局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晋安区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严格执行政务信息公开审查程序,政务信息公开前先交由各科室负责人把关内容,然后再交由分管及主要领导进行保密审查和签发,最后由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发布上网,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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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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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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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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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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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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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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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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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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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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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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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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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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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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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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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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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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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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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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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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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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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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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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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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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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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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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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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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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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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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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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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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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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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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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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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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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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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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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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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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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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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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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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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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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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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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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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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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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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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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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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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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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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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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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些许不足,主要表现在政府主动公开信息内容不够丰富,数量不足。下一步,我局将加强对政府主动公开信息内容多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稳步、有效推动,努力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文件《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榕晋政办〔2021〕106号)要求,我局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现将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总结如下:
1、紧扣“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深化政务公开
(一)加强监管执法信息公开。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公正的环境,不断提高规范化水平。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局主动公开执法人员名单,不断强化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信息公示公开。根据“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在上半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任务完成后,及时将检查时间、内容、结果等情况在门户网站公示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主动做好财政信息公开。稳步扩大预算决算公开范围。积极推进本单位预算、决算信息及相关报表在门户网站上公示公开。办理数量预算2件、决算1件。
(三)加大惠民惠农政策和主动发布信息公开力度。做好惠民惠农政策发放信息公开工作。推动补贴信息(地力补贴、农机购置补贴、家庭农场、合作社培育、农民创业园等。)
公开向村延伸,与村政务公开有效衔接。
2、紧扣宏观政策落地见效深化政务公开
(一)持续加强重大政策发布解读。
以扎实做好“六保六稳”工作、全面落实推动此项工作,我局以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为重点,做好政策解读发布工作。今年向全区农村地区发放《致农民一封信》
(二)不断改进政策解读工作方式。加强政策咨询服务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处理群众咨询、建设投诉等诉求件的回复工作。12345便民(惠企)服务平台,今年以来共办理数量153件、数字城管系统运行平台办理数量5件。
3、紧扣强基础抓基层深化政务公开
(一)认真做好政务信息管理,完善政务公开平台。
统一思想,形成有力的组织保障。我局党组高度重视,召集各科室及局属有关单位,要求全力配合办公室,按时提供政务公开相关信息,保证及时、准确进行政务公开。划分科室职责,明确各栏目信息来源的科室责任主体,由办公室牵头做好主动公开事项,梳理主动公开条目清单并安排相关科室收集上报,综合执法大队及水政执法大队牵头做好依申请公开相关事项。完善政务公开平台,发布信息公开专题专栏,统一公开名称和格式,对法定公开的内容按要求规范化、格式化进行整改。今年以来共发布文件71条、简报46篇。
(二)梳理本机关有效规范性文件。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及时报送,集中统一对外公开并主动公开更新,公开行政审批公告(行政服务中心窗口业务)6条。
(三)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情况专项检查。已开设河长制专栏10条、“双随机、一公开”2条,共发布公开信息11条。
(四)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完善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及时完整公开,已开设“农机购置补贴”共发布公开信息12条。
4、紧扣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深化政务公开
(一)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机制,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为方便群众,畅通线上、线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群众可以通过网上申请、邮寄申请等多种方式申请信息公开。对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和法定程序作出答复,并依法落实信息处理费的有关规定。
(二)加强配套制度建设。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制定各项相关规章制度,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严格执行层层审核制度,对公开内容的格式更加严格要求,审核信息的准确性和规范性。严格执行政务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明确审查工作程序和责任,落实好信息发布的保密性审查工作,坚持“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原则,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保障政务信息公开不泄密。已参训2场我区开展的政务公开业务培训。
(三)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编制并发布我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总结分析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效,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当年度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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