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晋安区民政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可通过晋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fzja.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晋安区民政局专栏查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晋安区民政局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邮编:350011;电话:0591-83640684,传真:83671262,电子邮箱:jaqmzjbgs @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能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同时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条例》、《实施办法》和上级部门的总体要求及保密审查有关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便民。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类别数量。2020年我局以签发文为重点,及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所有信息在公开前,严格保密审查,把好主动公开关,对关系民生保障的重要信息,均第一时间发布。全年通过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晋安区民政局专栏发布各类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9条,其中机构职能类3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2条,规划计划类1条,行政许可类8条,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90条,其他信息115条。历年累计963条。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主要有三种:一是依托晋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晋安区民政局专栏;二是通过福州市12345便民(惠企)服务平台及时反馈群众的各类诉求、问题;三是依托局机关政务公开专栏公开相关文件。
3、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我局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通过领导干部走街串巷、社会救助扩面调研、乡村讲师团民生小分队、普法宣传周及“宪法宣传日”等活动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做到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同步安排,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更好地服务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4、回应社会关切情况。我局通过福州市12345便民(惠企)服务平台回应社会关切422件,办结率100%,满意率100%。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20年度,我局新收到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0条,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条,历年累计数0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0年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全面深入开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一是积极推进社会救助、老年人福利、残疾人福利、儿童福利等重点民生保障领域信息公开。每月及时公布城乡低保对象人数、特困人员人数、低保标准、补助水平、资金支出等社会救助情况,共发布相关信息21条;及时发布社会福利(含残疾人补助、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老年人福利)等发放落实情况信息57条;同时加大养老机构审批、服务、监管信息公开力度,共发布相关信息34条。二是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对民政工作中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容易引起社会关注的如养老、民生兜底保障等工作重要改革措施和政策文件,提前做好舆情风险评估研判;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信息公开工作。2020年共办理人大建议6件,办理政协提案10件,全部如期答复并在政府网站公开办理情况。三是聚焦重点领域,促进政策落实。除认真社会救助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我局还积极落实“一企一议”服务企业协调、信息公开机制,在两岸社区交流中心、区社会福利中心二期项目建设运营中,通过现场办公,接待企业来访、积极协调等方式想方设法为企业解决审批,项目用水、用电、道路等问题,及时公开协调问题、采取措施、进展成效等内容。同时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原则,着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除涉密事项外,我局权责清单均在省网办事大厅、区政府网站予以公布,并根据变动情况及时动态更新,切实维护两个清单的严肃性、规范性和权威性。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
1、推进政府网站优质规范发展
按照区大数据服务中心关于完善政府网站安全保障机制有关部署,做好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工作。
2、规范公开平台,优化服务功能
协助推进政府网站优质规范发展。一是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发布在政府网站内容和信息发布审核。二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制定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健全审查制度和工作规程,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程序审查,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三是由专人负责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工作,并在信息发布前逐级审核把关,强落实信息公开安全责任。
(五)政府信息监督保障情况
1.强化组织领导,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建设。及时调整充实区民政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由局办公室负责牵头组织、总体协调政务公开工作,各有关科室负责做好与其业务范围相关的政务公开工作,同时进一步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形成良好、有序的政务公开工作氛围。
2.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
按照新条例及《2020年度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等有关要求,及时进行查缺补漏,更细致地做好政府门户网站的公开工作;每年一月初将本机关年度报告上传门户网站,接受社会公众的审阅、监督。
(六)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落实情况
根据区政府印发《关于贯彻落实<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贯彻今年政务公开的主要任务,包括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加强权力运行过程公开、加强政务信息管理、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新要求、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规范考核评估等方面内容:
1.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我局根据机构改革后新的“三定”方案,全面梳理本部门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按要求更新、完善、公开权责清单,并依法公开工作职责、机构职能等信息。
2.加强权力运行过程信息公开。我局以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为抓手,及时主动对接区政府相关领域业务科室,及时跟进相应落实意见。
3.加强政务信息管理。我局全面梳理本机关制发的规范性文件,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及时立改废,按照《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我局根据本单位职能认真组织对今年来以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审查,并提出初步清理意见。经局法律顾问审核,拟废止的规范性文件有2件,继续保留的有3件。
(七)政务公开两化工作落实情况
根据区政府印发的《关于贯彻落实<2020年政府公开要点>的通知》(榕晋政办〔2020〕131号)及《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基层政府公开标准化规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榕晋政办〔2020〕132号)文件精神,我局结合权责清单与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全面梳理政府公开事项,配合编制完成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建立了社会救助及养老服务专题专栏,同时健全制度规范,规范工作流程,建立健全政务公开配套制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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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30 |
-10 |
61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42 |
-1 |
7265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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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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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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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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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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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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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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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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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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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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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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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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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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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政务公开干部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业务水平还有待提高,目前本单位因人手不足,暂无专职负责政务公开的工作人员,在收集、公开政务信息和政策解读等业务专业性上还需进一步提高。
改进情况:进一步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规范信息公开审批流程,加强政务公开干部队伍培育和培训工作,提高干部职工主动公开的责任意识和政务公开业务水平,局办公室统筹推进,确保本单位信息及时公开,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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