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4107-1600-2021-00163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区民政局
  • 成文日期: 2021-10-13
  • 标    题: 关于下达2021年省、市百岁及以上老年人慰问经费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晋民〔2021〕202号
  • 发布日期: 2021-10-13
  •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下达2021年省、市百岁及以上老年人慰问经费的通知
榕晋民〔2021〕202号
来源:晋安区民政局 时间:2021-10-13 09:40

鼓山镇、新店镇、岳峰镇、茶园街道、王庄街道、象园街道宦溪镇、寿山乡民政办、财政所:  

为做好2021年老年节(重阳节)百岁老人慰问工作,进一步弘扬我区敬老助老的传统美德,根据《福州市民政局 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全市百岁及以上老年人慰问金发放工作的通知》(榕民〔2021〕221号)和《关于下达2021年福州市百岁老人慰问经费的通知》(榕财社(指)2021〕102号)文件精神,现下达2021年我区29位百岁及以上老年人省、市慰问经费6.96万元,其中4.15万元功能分类科目列“2081002老年福利”,2.61万元功能分类科目列“2296002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0.2万元功能分类科目列“2080299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政府经济分类科目列“50901社会福利和救助”。请加强资金管理,以现金形式逐户走访,确保百岁及以上老年人在老年节前领取到慰问金。

 

 

福州市晋安区财政局       福州市晋安区民政局

2021年10月13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