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Z04107-1600-2021-00008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区民政局
- 成文日期: 2021-01-08
- 标 题: 关于下达2021年六十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困难救济费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晋民〔2021〕5号
- 发布日期: 2021-01-08
-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下达2021年六十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困难救济费的通知
榕晋民〔2021〕5号
来源:晋安区民政局
时间:2021-01-08 1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