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4107-1600-2021-00007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区民政局
  • 成文日期: 2021-01-08
  • 标    题: 关于下达晋安区2021年低保对象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补贴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晋民〔2021〕4号
  • 发布日期: 2021-01-08
  •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下达晋安区2021年低保对象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补贴的通知
榕晋民〔2021〕4号
来源:晋安区民政局 时间:2021-01-08 15:20

各乡镇、街道社会事务办:

  根据福建省民政厅、财政厅《关于做好全省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闽民保[2015]70号)精神,对我区80周岁以上低保老年人,2021年继续按每人每月100元的标准发放高龄补贴。经过各乡镇(街道)和区民政局审核,全区低保对象中80周岁(含)以上老年人80人,现下达全年高龄补贴90400元(详见附表),其中:42900元功能分类科目列“2081901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47500元功能分类科目列“2081902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政府经济分类科目列“50901社会福利和救助”。由区民政局按月通过金融机构直接发放到个人帐户,请加强保障对象的动态管理。

  

  

  福州市晋安区财政局              福州市晋安区民政局

  2021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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