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Z04107-1800-2020-00205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区民政局
- 成文日期: 2020-10-22
- 标 题: 关于下达2020年省、市百岁及以上老年人慰问经费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晋民〔2020〕319号
- 发布日期: 2020-10-23
- 有 效 性: 有效
鼓山镇、新店镇、岳峰镇、宦溪镇、茶园街道、王庄街道、象园街道社会事务办、财政所:
为做好2020年老年节(重阳节)百岁老人慰问工作,进一步弘扬我区敬老助老的传统美德,根据《关于下达2020年养老事业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榕财社(指)〔2020〕70号)和《关于下达2020年福州市百岁老人慰问经费的通知》(榕财社(指)〔2020〕126号)文件精神,现下达2020年我区33位百岁及以上老年人省、市慰问经费6.27万元,其中3.3万元功能分类科目列“2080299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2.97万元功能分类科目列“2081002老年福利”,政府经济分类科目列“50901社会福利和救助”。请加强资金管理,于重阳节前将慰问金以现金形式逐户走访发放到百岁及以上老年人家中。
福州市晋安区财政局 福州市晋安区民政局
2020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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