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Z04107-1600-2020-00192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区民政局
- 成文日期: 2020-09-30
- 标 题: 关于下达晋安区城乡特困人员新增集中供养金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晋民〔2020〕309号
- 发布日期: 2020-09-30
- 有 效 性: 有效
根据市政府印发的《福州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实施办法》(榕政综〔2017〕96号)的文件精神,经区民政局摸底调查,城乡特困分散供养人员中有1人愿意接受集中供养,从2020年10月起集中供养在晋安区华熙养老院(晋安区社会福利中心),月新增供养金2809元,现下达2020年10-12月新增供养金8427元,功能分类科目列“2082102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政府经济分类科目列“50901社会福利和救助”。资金由区民政局通过金融机构直接支付,请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及人员动态管理。
福州市晋安区民政局
2020年9月30日
晋安区意愿集中供养的城乡特困人员花名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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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晋安区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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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 名 |
户籍住址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金 元 |
10-12月金额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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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养类型 |
供养金 元 |
全自理 1075 |
供养金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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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陈孝水 |
宦溪镇峨嵋村 |
分散供养 |
1075 |
集中供养 |
3884 |
2809 |
8427 |
农村特困小计 |
2179 |
130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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