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4107-1600-2020-00167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区民政局
- 成文日期: 2020-08-28
- 标 题: 关于划拨2020年第7期价格临时补贴资金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晋民〔2020〕278号
- 发布日期: 2020-09-02
- 有 效 性: 有效
根据福州市财政局、民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下达2020年第7期价格临时补贴市级补助资金的通知》(榕财社指[2020]103号)文件精神, 2020年7月份达到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启动条件,对困难群众(城乡低保、特困人员、革命五老)每人发放价格临时补贴100元。现划拨2020年第7期困难群众价格临时补贴14.23万元(详见附表),功能分类科目列“208990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政府经济分类科目列“50901社会福利和救助”。由区民政局通过金融机构发放到个人帐户。
福州市晋安区财政局 福州市晋安区民政局
2020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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