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4107-1600-2020-00159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区民政局
- 成文日期: 2020-07-24
- 标 题: 关于划拨2020年第6期价格临时补贴资金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晋民〔2020〕256号
- 发布日期: 2020-07-27
- 有 效 性: 有效
根据福州市财政局、民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下达2020年第6期价格临时补贴市级补助资金的通知》(榕财社指[2020]94号)文件精神, 2020年6月份达到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启动条件,对城乡低保、特困人员、革命五老、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每人发放价格补贴200元。现划拨2020年第6期城乡低保、特困人员、革命五老、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价格临时补贴29.18万元(详见附表),功能分类科目列“208990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政府经济分类科目列“50901社会福利和救助”。由区民政局通过金融机构发放到个人帐户。
附:1、2020年第6期价格临时补贴资金分配表
2、2020年第6期价格临时补贴绩效目标表
福州市晋安区财政局 福州市晋安区民政局
2020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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