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Z04107-1600-2020-00154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区民政局
- 成文日期: 2020-07-17
- 标 题: 关于下达2020年7-12月高龄老人补贴经费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晋民〔2020〕246号
- 发布日期: 2020-07-22
- 有 效 性: 有效
各乡镇(街)社会事务办、财政所:
根据《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安区80周岁(含)以上高龄老人补贴发放方案的通知》(榕晋政办〔2014〕114号)的文件精神,区民政局认真落实此项惠及民生的工作,经过复核,全区共有3871人符合高龄老人补贴条件,现下达2020年7-12月高龄老人补贴区级经费137.91万元(具体分配见附表)。此项经费功能分类科目列“2081002老年福利”,政府经济分类科目列“50901社会福利和救助”。请加强人员动态管理,落实好配套资金,按季发放,专款专用。
福州市晋安区财政局 福州市晋安区民政局
2020年 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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