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4107-1600-2020-00151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区民政局
- 成文日期: 2020-06-29
- 标 题: 关于下达2020年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经费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晋民〔2020〕226号
- 发布日期: 2020-06-30
- 有 效 性: 有效
各乡镇、街道残联:
根据福州市民政局 福州市财政局 福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提高我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的通知》(榕民〔2020〕153号)及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民政厅《关于结算2019年及下达2020年第二批残疾人两项补贴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社指〔2020〕31号)的文件精神,从2020年1月起,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2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230元;一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11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15元,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6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85元。经区政府同意(林批〔转〕1614号),现下达2020年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经费87.2375万元(详见附表)。
其中4.49万元功能分类科目列“2081107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82.7475万元功能分类科目列“2081199—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政府经济分类科目列“50901—社会福利和救助”。上述两项补贴经费由区民政局统一通过金融机构按社会化发放形式按月存入残疾人账户。请专款专用。
福州市晋安区民政局 福州市晋安区财政局
福州市晋安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0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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