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4107-1600-2020-00076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区民政局
- 成文日期: 2020-03-18
- 标 题: 关于结算2019年及预拨2020年临时救助备用资金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晋民[2020]90号
- 发布日期: 2020-03-20
- 有 效 性: 有效
各乡镇(街道)社会事务办、财政所:
根据《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临时救助工作规范>的通知》(闽民保[2019]121号)的精神,为提高临时救助时效性,经区政府审批同意(文件批办单流水号0296),现参照2019年各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使用情况及其困难群众(含低保、特困)人数,按户籍人口数每人4元的标准预拨宦溪镇、寿山乡、日溪乡临时救助备用金计13万元。功能分类科目列 “2082001-临时救助支出”,政府经济分类科目列“50901-社会福利和救助”。由区民政局负责不定期核查并适时结算,资金实行民政专账管理,专款专用。
福州市晋安区财政局 福州市晋安区民政局
2020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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