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Z04107-3000-2020-00080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区民政局
- 成文日期: 2020-04-02
- 标 题: 关于印发《晋安区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晋民〔2020〕107号
- 发布日期: 2020-04-03
- 有 效 性: 有效
各乡镇(街道)民政办:
根据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安区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工作方案》(榕晋政办〔2020〕35号)文件要求,结合实际,现印发《晋安区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工作方案》,请按照文件落实到位。
福州市晋安区民政局
2020年4月2日
晋安区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
大整治攻坚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刻汲取泉州鲤城欣佳酒店“3.7”坍塌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社会面火灾防控工作,全力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决定即日起至2020年底在全区部署开展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重点,及时化解消防安全风险、消除隐患,进一步提升火灾防控能力,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工作步骤
攻坚行动工作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部署发动阶段(3月26日前)。各乡镇街道民政办及时分析研判本地区养老服务机构的消防安全形势,逐级召开会议、细化方案进行动员部署,并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发动,营造社会舆论声势。
(二)全面实施阶段(3月27日至12月20日)。各乡镇街道民政办按照方案,因地制宜开展工作,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做到有力度、有声势、有效果。
(三)总结考评阶段(12月下旬)。组织检查考核,总结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成效,进一步研究完善提升社会火灾防控水平的长效机制。
三、工作内容
此次攻坚行动,主要针对辖区内养老服务机构,以及我区影响火灾形势稳定的突出消防安全问题,各乡镇街道民政办要对照各类重点场所整治内容(附件1)要求集中开展排查,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确保火灾形势持续平稳。
(一)开展人员密集场所专项治理。各乡镇街道民政办要根据《福建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规定的职责分工要求,以养老服务机构为排查重点,开展行业系统内的排查整治。从消防管理责任落实、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灭火和应急疏散能力等方面,分类施策、分类整治。对摸排过程中发现存在钢结构建筑违规加层扩建、擅自改变建筑使用功能等建筑本质安全问题的,及时抄送建设、城管等职能部门,督促整改。
(二)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各乡镇街道民政办要按照《晋安区“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动实施方案》(榕晋政办〔2020〕20号)文件要求,落实辖区内养老服务机构周边消防车通道划线标志施划和消防车通道障碍物集中清理工作。4月底之前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全部按要求施划完毕,5月底之前消防车通道障碍物全部按要求清理完毕。同时,积极推动建立完善弹性停车、错时开放、潮汐停车、共享停车等政策机制,推行更加专业规范的停车管理,统筹规划解决城市“停车难”和消防车通道占堵问题。
(三)全力做好重大节日活动消防安保。紧盯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节日,针对养老服务机构和突出风险,做好重点区域消防检查巡查,落实严防严控措施。针对本辖区内养老服务机构未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消防违法行为未消除的高风险单位以及“不放心”场所、区域,逐一制定并落实严管严控措施。
(四)因地制宜开展专项治理。各乡镇街道民政办要深入分析本辖区的消防安全形势,切实摸清影响火灾形势稳定的隐患机构和突出消防安全问题,如茶园街道红星养老院等重大消防安全隐患问题(附件2),6月底前,要组织开展针对性的专项治理,逐个机构和区域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措施、时限和资金等事项,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四、工作措施
(一)落实条线排查。各乡镇街道民政办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加强对辖区内养老服务机构的安全风险分析评估,摸清安全风险隐患问题,盯紧事故多发易发重点机构,组织力量,扎实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对排查发现的隐患,要建立清单台账、对账销号、闭环管理。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乡镇街道民政办要强化预警、函告、督办、约谈制度的运用,督促落实排查、整治、监管责任。要重点约谈措施不落实、问题突出的养老服务机构和机构负责人。督促机构加强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宣传教育培训演练。
(三)实行联合惩戒。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严格、规范、精准执法,及时督促单位明确落实整改措施、时限、责任人,并综合运用挂牌督办、媒体曝光等多种措施,倒逼主体责任落实。对前期摸排及攻坚行动中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机构,符合政府挂牌督办条件的,要提请政府挂牌督办,或适时提请区政府将其列为我区重大安全隐患点,集中开展整治。对风险突出、情况复杂的隐患单位,要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公安派出所加大综合治理和联合执法力度,采取专家指导、部门联合执法服务等方式帮助查处解决。
(四)多措并举推进。各乡镇街道民政办要认真梳理本辖区内养老服务机构的区域性、历史性消防安全隐患问题,积极推动将其纳入城乡规划统筹考虑,统筹用好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政策,统筹考虑消防安全,同步推进攻坚行动。同时抓好技防、物防手段应用,鼓励推进安装独立式感烟报警探测器、简易式自动喷水灭火装置及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点并配套智能充电设施等,提升火灾防控水平。
(五)加强宣传教育。各乡镇街道民政办要针对夏季用电负荷增加等特点,开展针对性宣传教育活动。结合“安全生产月”宣传工作,深入推进消防宣传“七进”工作,督促养老服务机构组织开展1次员工消防安全警示教育,强化单位“四个能力”和员工“一懂三会”。针对养老服务机构内的老年人群体,加大消防常识性和提示性宣传力度,广泛普及防火知识和逃生自救技能。
五、工作要求
(一)全面统筹推进。各乡镇街道民政办要充分认识此次集中整治的重要意义,结合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部署的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专项行动等工作部署统筹推进。民政办负责人要集中精力抓,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二)严格督导考评。区政府将把此次集中整治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不定期开展会商通报,对组织有力、成效明显的,提出表扬;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通报批评,并约谈相关领导;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的,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责。
(三)加强信息报送。4月份起至11月,每月20日前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及专项行动整治台账(附件3、4)。12月10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附件:1.各类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内容
2.全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信息表
3.晋安区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工作统计表
4.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隐患清单
附件1
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内容
一、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重点场所
1.是否擅自改变建筑使用功能、擅自加层扩建;
2.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3.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行;
4.是否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存在边施工边使用现象;
5.配电房、供氧站、高压氧舱等重点部位消防安全管理是否到位。
二、人员密集场所
1.是否擅自改变建筑使用功能、擅自加层扩建;
2.是否落实每日防火检查和夜间巡查,并规范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消防安全管理;
3.是否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
4.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行;
5.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是否满足正常使用要求;
6.消防控制室是否落实值班制度,值班人员是否熟悉消防设施操作和应急处置,单位职工是否掌握本场所火灾危险性及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组织疏散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三、“三合一”“多合一”
1.沿街店面、小作坊、小加工企业等场所是否存在“店家合一”或“三合一”现象,发现存在违规住人的,应当及时组织搬离;
2.是否存在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飞线”或入户充电等违规停放充电行为;
3.是否使用液化气,灶间(厨房)是否与其他部位采取分隔。
四、出租房
1.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堵塞或被占用,是否存在擅自加层改造后,楼梯错位现象;
2.电动自行车是否在室内、走道、楼梯间、门厅、安全出口处违规停放、充电;
3.是否在卧室或公共部位使用液化气,厨房是否与其他部位分隔;
4.是否使用木板、泡沫彩钢板等易燃可燃材料进行建造或分间隔离;
5.超过3层的自建房出租屋是否设有2部疏散楼梯或逃生软梯。
附件2
全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信息表
序号 |
所属街镇 |
单位名称 |
单位地址 |
主要隐患情况 |
主管部门 |
1 |
鼓山镇 |
海燕公司 |
福光路65号 |
消防设施配备不符合要求。 |
区工信局 |
2 |
岳峰镇 |
山明水秀大厦 |
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塔头路3号 |
物业不服从管理,设施瘫痪,房屋大厦部分楼层结构及使用性质擅自更改。 |
区房管局 |
3 |
新店镇 |
金银城广场 |
晋安区福飞北路80号 |
1.消防设施损坏;2.二层商业部分安全疏散走道设置不符合要求;3.二层商铺之间防火分隔不符合要求。 |
区房管局 |
4 |
茶园街道 |
红星养老院 |
福州市晋安区桂山路面5号 |
1.该建筑东侧安全出口数量不足,影响人员疏散逃生;2.该建筑未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3.该建筑未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
区民政局 |
5 |
象园街道 |
福州市博物馆 |
长乐南路288号 |
1.屋面稳压罐上下压力不等;2.模型吊顶的喷淋和烟感未向下调整到位;3.未设置机械排烟系统;4.泵房未安装泄压阀;5.展厅内烟感未吸顶设置;6.未设置采用乙级防火门; |
区文体旅局 |
附件3
晋安区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工作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专项行动 部署推动情况 |
隐患排查情况 |
隐患查处情况 |
|||||||||||
领导带队检查(次) |
会议部署(场) |
组成检查组(个) |
单位 总数(家) |
排查单位(家) |
排查 隐患 (处) |
督促整改 (处) |
行政 处罚 (家) |
罚款(万元) |
临时 查封 (家) |
责令 三停 (家) |
挂牌重大隐患 (处) |
排查不放心场所(个) |
媒体 曝光(个) |
注:1.本表每月22日前与工作小结一并上报;2.表中数据为整治工作开展以来的累积数据。
附件4
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隐患清单
填报单位(盖章): 审核人: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单位名称或户(房)主姓名 |
地址 |
联系人及 联系电话 |
排查时间 |
存在的消防安全 隐患问题 |
整改情况 |
注:1.本表每月22日前与工作小结一并上报;2.表中数据为整治工作开展以来的累积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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