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Z04107-1600-2020-00102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区民政局
- 成文日期: 2020-04-15
- 标 题: 关于划拨残疾人福利机构建设及购买服务项目补助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晋民〔2020〕143号
- 发布日期: 2020-04-16
- 有 效 性: 有效
根据福州市财政局、福州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彩票公益金的通知》(榕财社(指)〔2019〕103号)及市民政局《关于2019年中央福彩公益金中残疾人福利资金、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项目资金使用的补充通知》(榕民函〔2019〕112号)、《关于2019年中央集中福彩公益金 残疾人福利资金、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资金用途的补充通知》(榕民函〔2020〕28号)的要求,经报区政府同意(2020年3月26日张批(转)48号),现划拨残疾人福利机构建设及购买服务项目补助10万元,功能分类科目列“2296002-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政府经济分类科目列“50205委托业务费”。请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按相关文件规定使用。
福州市晋安区财政局 福州市晋安区民政局
2020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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