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4107-1800-2020-00009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区民政局
  • 成文日期: 2020-01-06
  • 标    题: 关于划拨2020年度养老及救助专项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晋民〔2020〕11号
  • 发布日期: 2020-01-10
  •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划拨2020年度养老及救助专项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的通知
榕晋民〔2020〕11号
来源:晋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时间:2020-01-10 15:31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民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度养老及救助专项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的通知》(闽财社指〔2019〕85号),现划拨2020年度养老及救助专项政府购买服务资金26.1万元,此项经费功能分类科目列“2296002—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政府经济分类科目列“50205—委托业务费”。该项经费由区民政局据实拨付给各乡镇(街道)。请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

  福州市晋安区财政局     福州市晋安区民政局 

  2020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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