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Z04107-1800-2019-00122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区民政局
- 成文日期: 2019-12-04
- 标 题: 关于下达2019年度民办养老服务机构一次性开办补助和2018年度民办养老机构床位运营补贴市级补助资金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晋民〔2019〕429号
- 发布日期: 2019-12-06
- 有 效 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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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州市财政局 福州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养老服务机构市级补助资金的通知》(榕财社(指)〔2019〕104号),现下达2019年度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一次性开办补助资金98.64万元和2018年度民办养老机构床位运营补贴市级补助资金17.4万元,共计116.04万元(详见附件1、2),此项经费功能分类科目列“2296002—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政府经济分类科目列“59908—对民间非营利性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补贴”。其中,一次性开办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补助民建养老服务机构改、扩、新建用房所需费用或租赁养老服务用房所需费用,床位运营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补助入住人员生活、照料服务等日常运营所需费用。请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福州市晋安区财政局 福州市晋安区民政局
2019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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