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Z04107-1800-2019-00060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区民政局
- 成文日期: 2019-08-05
- 标 题: 关于下达2018年度市级农村幸福院奖补资金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晋民〔2019〕317号
- 发布日期: 2019-08-06
- 有 效 性: 有效
宦溪镇、寿山乡、日溪乡财政所:
为进一步完善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根据福州市财政局 福州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度农村幸福院奖补资金的通知》(榕财社(指)〔2019〕53号)文件精神,经区民政局研究决定,现下达2018年度农村幸福院奖补资金50万元(详见附件),功能分类科目列“2296002-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政府经济分类科目列“59908—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该经费用于提升农村幸福院服务营运水平,请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
福州市晋安区财政局 福州市晋安区民政局
2019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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