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福州市晋安区交通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晋安区交通局 时间:2025-01-13 15:5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特向社会公布福州市晋安区交通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http://www.fzja.gov.cn)福州市晋安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如对本报告如有疑问,请与福州市晋安区交通局办公室

  联系(地址:鼓楼区福新路琼河巷3号,邮编:350014,电话:0591-83634674,电子邮箱:fzjaqjtj@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24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条。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重要类别。本年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包括部门行政许可类、财政收支及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财政预决算以及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3.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主要有:晋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福州市12345便民服务平台、福建省信访系统和福建省三级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及时反馈群众的各类答复意见;机关内部政务公开栏;报送区档案馆。

  4.回应社会关切情况。我局通过福州市12345便民服务平台及时答复28条,及时查阅率100%,及时办结率100%;通过福建省信访系统及时处理信访件8件,办结率100%,满意率100%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24年,我局新收到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0份,历年累计0份。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4年,我局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流程、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制度。畅通线上、线下反映渠道,最大限度的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同时进一步完善信息发布预审制度,重点排查公开内容是否涉密、是否有公民隐私信息的内容,确保公开信息合法合规。加大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专业性和及时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线上依托政务公开网站以及标准化、规范化平台,线下依托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及“12345”热线等渠道,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打通政民沟通渠道,方便群众及时获取各类信息,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效果,以公开促落实,以服务促发展,让政务公开有温度、有速度、有态度。

  (五)政府信息监督保障情况

  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终绩效考核内容;每年一月初将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上传门户网站,接受社会公众的审阅、监督。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4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问题: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不规范,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三定”规定、权责清单及实际承担的工作职责全面梳理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不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未结合本部门实际规范编制。

  (二)改进措施。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三定”规定、权责清单及实际承担的工作职责全面梳理公开内容,提供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下载功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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