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的要求,由福州市晋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编制完成本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等六个部份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晋安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fzja.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晋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联系(地址:福州市福新东路187号环保大楼5楼,电话:83617344、83617348)。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20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条,历年累计387条。其中财政预决算2条、人事任免4条、其他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条。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主要包括规范性文件类、人事任免类、和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等。
3.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2020年,我局主要通过福州市晋安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全年所有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文件的电子文档和纸质材料均已移交晋安区档案局,方便公众查阅。
4.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政策解读数量
我局2020年未出台相关政策,没有开展相关政策解读工作。
5.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充分重视人大代表的建议和政协委员的提案,在“福州晋安”门户网站建设“提案办理”专栏,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2020年已公开区人大建议1件、政协提案6件。认真处理“12345”投诉件共129件,均已办结,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20年没收到依申请公开请求,无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历年累计数为0。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我局不断完善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明确了我局主动公开范围和流程,确保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 明确信息公开属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或者不予公开),严格遵守公开时限,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
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健全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程序,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保密审查机制、监督和考核机制,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完善以政府门户网站为主阵地的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优化网站栏目,充实网站功能,强化动态更新,为群众能够第一时间,充分全面地了解政府信息提供便利条件。
(五)政府信息监督保障方面
加强制度建设并认真贯彻执行,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审核、加强保密审查机制建设。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建立政府信息更新维护制度,,依法依规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发布工作由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管理,指定工作人员进行发布。
(六)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落实情况
根据《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榕晋政办〔2020〕131号)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政务公开工作。
1.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
根据机构改革后新的“三定方案”,全面梳理本机关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按要求更新、完善、公开权责清单,并依法公开工作职责、机构职能等信息。
2.加强权力运行过程信息公开
推进重要部署执行公开。加大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系列政策措施的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力度。建立对接服务企业机制,持续推进局领导帮扶企业工作,不断完善企业困难问题协调解决机制,切实为企业纾困解难,帮促发展。
3.加强政务信息管理
全面梳理我局制发的规范性文件,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及时立改废,集中统一对外发布并动态更新。
4.加强政策发布解读
推进政策解读形式多样化。2020年以来,我局向省、市工信部门推荐福建思嘉环保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福建泉牌阀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49 家企业申报了名优产品目录、提升规模工业企业奖励等19项惠企政策,并向福州高意通讯有限公司、福建新福达汽车工业有限公司等7 家企业下达1176.8万元惠企资金,着力推动复工复产企业平稳运行。
5.不断优化政务服务
大力推行高效服务,今年以来,区工信局入驻晋安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已为企业办理行政许可1项、公共服务类132项,实现政务服务规范化、办理程序标准化、服务体验便捷化。
6.准确执行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健全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程序,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保密审查机制、监督和考核机制,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完善以政府门户网站为主阵地的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优化网站栏目,充实网站功能,强化动态更新,为群众能够第一时间,充分全面地了解政府信息提供便利条件。
7.加强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公开
全面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建立健全严格的支出管理制度,规范专项经费申请审批环节,专款专用。我局根据区政府及财政局的相关规定,按照要求在福州市晋安区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开部门预算、决算及“三公”经费支出预算等相关信息。
(七)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情况
根据《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榕晋政办〔2020〕132号)的文件要求,我局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扶贫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两化工作。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3 |
+1 |
1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5 |
+1 |
132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元) |
|
政府集中采购 |
2 |
6568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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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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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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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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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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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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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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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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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1、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还不够细化,范围和内容还不够丰富。
2、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时效性上还需进一步提高。
3、各科室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存在一定差距,重视程度不够。
(二)改进措施
1、全面加强主动公开工作,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内容。进一步细化主动公开范围和公开目录,并动态更新。
2、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准确、及时、规范,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3、建设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目前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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