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本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现在本年度信息工作开展情况说明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主要亮点和成效。
1.拓宽渠道,加强宣传。利用信息化手段丰富信息公开形式,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以政务信息网络平台和政府内政务公开宣传栏为载体,现代方法与传统方法相结合,及时准确发布政府举措、项目进展、政策优惠等信息宣传力度。同时,制定出台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文件,均对公开相关信息作出明确规定,使政策执行更加阳光透明,做到让群众“快知晓、会运用、多受益”。
2.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本局进一步加强工作机构和工作力量,进一步配强、配齐队伍,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推进。加强对本局信息公开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认识,增强工作能力。
(二)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1.做好相关政策衔接:今年以来,先后调整修订了行政审批事项清单、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两单融合等工作,经梳理,我局共有权责事项154项目。其中,行政许可8项,行政处罚21项,行政强制2项,行政奖励1项,行政监督检查5项,其他行政权力30项,其他公共服务33项,内部审批(审核)事项16项,其他权责事项32项,行政确认6项。确保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相衔接。
2.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建设情况:我局加强信息公开载体建设,依托晋安政务网站下设的官网、官微进行公开,及时更新一批涉及市场准入、投资经营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今年以来,先后更新一批审批事项指导法规,如:晋安区贯彻福州市鼓励新引进企业总部四条措施的配套政策(榕晋政办【2018】72号)、关于规范主题公园建设发展的指导意见(闽发改社会[2018]306号)、固定资产节能审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44号)、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行政审批事项清单》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17]845号)、《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操作办法的通知(闽发改投资[2018]408号)等。
3.财政性资金公开情况:我局严格按照财务有关规定,做好财政性资金公开工作,及时在局政务公开栏上将局财政资金收支情况、财政预算、决算及“三公”经费向社会公开,规范做好主动公开,进一步强化对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了财政性资金公开透明运行的落实。
4.科技领域信息公开情况:我局按照省、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将行政审批项目取消、下放以及非行政审批事项、科技领域等相关信息及时在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公开,便于广大群众知晓和监督。自2018年初开始,截止目前,共受理科技专利与奖励事项1652件。不存在“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5.价格监督管理公开:为贯彻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优化市场环境,强化社会监督,引导市场主体的自觉、自律依法从业、诚信经营,激发市场活力。我局坚持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的原则,推动公平竞争,努力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发展环境,我局对我区殡葬服务收费、超市明码标价、公办医疗机构医疗收费、涉企收费监督检查情况进行了公示。
6.信用体系建设公开:根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国发〔2014〕21号),我局加强汇总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情况,并就公共信用信息的梳理与收集作工作部署。同时及时调整、更新信用信息,方便社会群众了解掌握最新的信用工作动态。
7.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为切实加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采取以下两方面措施:
一是定期全面清理各类行政审批事项。一是做好上级下放事项承接和取消。截至目前,承接了7类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权限及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权限,审批(核准)前置条件予以取消或改为延后办理共36项,完成了“简政放权”工作。压缩办理程序为“受理审核-审批办结”。开展项目网上预审,实行“容缺受理、并联审批”。新增国家、省、市级权限内政府投资非跨县区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的初审与国家、省、市级权限内政府投资非跨县区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初审两项服务事项,科技型企业备案、受理专利奖励与补助申请近千件,全部实现“最多跑一趟”。及时梳理2018年攻坚项目清单,制定立项时间节点,对重大前期项目实施全程“保姆式”服务。二是全面梳理审批事项。我局严格按照区政府“三集中两到位”要求,做到应进必进,充分授权。目前,我局审批部门审批服务事项共5项:政府投资项目审批、企业投资项目核准、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投资项目招标事项核准、专利资助与奖励。
二是督考结合,加大信息宣传力度。今年拟订了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办法及评分标准,在2018年度考核中,将对科室政务公开情况进行具体赋分,以此促进各科室信息公开力度。并采取定期组织辖区广大干部群众学习,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方法、步骤和要求,准确把握好条例的具体内容,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常态化,工作制度化。
8.认真开展负面清单试点的实施工作。12月21日,国家发布《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8年版),我局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实行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进入,取消审批;对禁止准入事项不予审批、核准或备案,不得办理相关手续;对禁止准入事项不予审批、核准或备案,不得办理相关手续。为市场主体提供了便利、高效的服务和有效管理。
9.全面推广“互联网+政务服务”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政〔2016〕66号),入驻窗口根据晋安区行政(市民)服务中心统一部署,大力推行网上审批、智能审批,全面推行“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制度。加强政府门户网站、网上办事大厅、政务APP、12345便民服务平台融合应用。做到及时答复率100%,群众满意率100%。
(三)公开制度建设情况,工作组织、机构、人员情况,工作经费投入情况
2018年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公开内容、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公开载体形式、加强基础性建设工作等方面有效推进。本单位现设有办公室、投资科、财务科、科技科等科室。无信息公开经费投入。
(四)公开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定,进一步增强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意识,全面梳理、深化、细化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加大公开力度,积极拓展渠道,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凡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以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重大重点事项信息都主动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8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3件,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48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涉及我局牵头的主要任务。
(二)主动公开信息的主要类别: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包括机构主要职能、机构领导及分工、内设机构及职能;法规文件类信息包括国家、省、市法律法规、本区政策规章性文件、有关各级政策解读性文件;发展规划类信息包括中、长期规划、阶段性规划计划、年度工作计划;财政资金信息,财政资金运行情况,财政预算决算和本级部门预算决算;工作动态类信息包括本单位政务动态、公告公示、重大建设项目、物价监督检查、政府采购、权责事项、信用晋安动态;人事类信息包括人事任免、考录招聘;行政执法类信息包括行政许可事项及依据、本单位行政许可办理事项类别及规定。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一种是通过局政务公开栏(设对内、对外),一种是依托晋安政务网站下设的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子网页进行对外公布。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2018年我局未开展政策解读,政策解读数量为0。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依托福州市12345市民投诉热线,共受理市民各类价格投诉举报559件。按规定时间办结,办结率100%。开通12358价格举报受理平台,实现了国家、省、市、县(区)四级联网,共受理价格投诉举报 71 件,按规定时间办结59 件,办结率100%。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申请情况:2018年度我局收到群众提出要求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18件。历年累计67件
(二)对申请的办理情况:已答复件数18件,其中:“非本机关政府信息”的件数为17件,“同意公开”的件数为1件。
(三)不存在“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度提起行政诉讼的0件,历年累计2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0件,历年累计2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18年度,我局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的成绩,但与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几个方面: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不够丰富;二是信息公开宣传力度不够,公众参与度有待提高;三是部分科室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意识不强,不及时公开或不公开信息现象时有发生;四是监督检查力度还要进一步加强。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建设。我局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平台的作用。加大档案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建设。积极开展政务微博公开渠道建设。
二是进一步加强宣传。我局将通过媒体、官微和政府门户网站对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对公众高度关注的企业投资项目、省市重点项目及相关企业优惠政策等与公众切身利益相关的公开政府信息的宣传力度。
三是进一步加强相关科室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建设,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到位、责任到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常态化工作中,进一步抓紧抓好。
四是进一步强化检查考核。我局将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评机制,加强对各科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督查,对开展该项工作不力的科室进行批评,并限时制定出整改措施,推进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我局截止到目前尚无需要说明的事项。
(二)附表。
指 标 名 称 |
单位 |
2018年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153 |
1848 |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153 |
1848 |
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0 |
0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18 |
67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1 |
2.网络申请数 |
条 |
1 |
1 |
3.信函、传真申请数 |
条 |
17 |
65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49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18 |
60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0 |
7 |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2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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