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4102-3000-2024-00023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发展和改革局
- 成文日期: 2024-05-06
- 标 题: 关于晋安区寿山乡山洪灾害水毁项目修复加固工程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 发文字号: 榕晋发改基〔2024〕19号
- 发布日期: 2024-05-11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晋安区寿山乡人民政府:
你乡报送的《关于申请审批晋安区寿山乡山洪灾害水毁项目修复加固工程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附件收悉。根据福州市晋安区委员会《研究国债项目专题会议纪要》([2024]4号)及区政府文件办理告知单(2024JZB0052号)文件精神,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晋安区寿山乡山洪灾害水毁项目修复加固工程(项目代码:2403-350111-04-01-807080)
二、建设地点:福州市晋安区寿山乡
三、项目单位:福州市晋安区寿山乡人民政府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
该项目对晋安区寿山乡辖区范围内受台风影响造成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修复加固,工程涉及12处山洪灾害水毁项目修复加固,包括修建挡土墙1000立方米、排水沟360米、截水沟180米、网格边坡600平方米等治理措施。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为3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33.7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1.99万元,基本预备费14.29万元。项目资金来源:根据福州市晋安区财政局资金证明函,所需资金由财政承担。
六、建设工期:按11个月控制
七、招标内容:请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国家、省相关规定,依法依规组织开展招标投标活动。
八、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项目单位委托开展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并委托对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进行评估,评估结论为低风险等级。福州市晋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出具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的审核意见。请项目单位认真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九、其他要求:
请项目单位据此复函进一步深化前期工作,落实最新国土空间规划、城乡规划要求,按基建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实施。
福州市晋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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