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4102-3000-2024-00020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发展和改革局
- 成文日期: 2024-04-18
- 标 题: 关于晋安区桂山山脉延伸段山洪灾害 水毁项目修复加固工程项目建议书暨 可行性研究报告变更的复函
- 发文字号: 榕晋发改基〔2024〕16号
- 发布日期: 2024-04-19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晋安区金鸡山公园管理处: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申请变更晋安区桂山山脉延伸段山洪灾害水毁项目修复加固工程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业主单位的请示》及有关附件收悉。我局曾于2024年4月8日以榕晋发改基〔2024〕6号文函复了该项目。现你单位提出根据福州市晋安区委员会《研究国债项目专题会议纪要》([2024]4号)文件精神,申请对原项目(项目代码:2403-350111-04-01-642807)内容进行变更。现函复如下:
一、项目单位:福州市晋安区国有资产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二、其他事项:
除上述事项变更外,项目其他事项仍按照榕晋发改基〔2024〕6号执行。请项目单位据此复函进一步深化前期工作,落实最新国土空间规划、城乡规划要求,按基建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实施。
福州市晋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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