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4102-3000-2024-00011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发展和改革局
  • 成文日期: 2024-04-09
  • 标    题: 关于寿山乡叶洋村、贵洋村、优山村山洪沟及山洪修复工程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 发文字号: 榕晋发改基〔2024〕8号
  • 发布日期: 2024-04-12
  •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寿山乡叶洋村、贵洋村、优山村山洪沟及山洪修复工程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榕晋发改基〔2024〕8号
来源:区发展和改革局 时间:2024-04-12 10:13
福州市晋安区寿山乡人民政府

    你乡报送的《关于申请审批寿山乡叶洋村、贵洋村、优山村山洪沟及山洪修复工程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附件收悉。根据福州市晋安区委员会《研究国债项目专题会议纪要》([2024]4号)及区政府文件办理告知单(2024JZB0052号)文件精神,复函如下:

、项目名称:寿山乡叶洋村、贵洋村、优山村山洪沟及山洪修复工程(项目代码:2403-350111-04-01-238679)

二、建设地点:福州市晋安区叶洋村、贵洋村、优山村。

三、项目单位:福州市晋安区寿山乡人民政府

、建设规模和内容

该工程修复如下:1、对叶洋村、贵洋村重建冲毁机耕路道路1262米,排洪沟153.3立方米,安全护栏150米,护坡护岸挡土墙113立方米; 2、对优山村冲毁机耕路进行修复重建长度3060米,清除土石方6417立方米,安全护栏3142米,排洪沟888.9立方米,护坡护岸挡土墙822.7立方米;涵洞6道39.5米。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为8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718.3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3.73万元,基本预备费7.9万元。资金来源:根据福州市晋安区财政局资金证明函,所需资金由国债资金中列支。

六、建设工期:按3个月控制

七、招标内容:请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国家、省相关规定,依法依规组织开展招标投标活动。

八、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项目单位委托开展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并委托对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进行评估,评估结论为低风险等级。福州市晋安区交通局已出具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的审核意见。请项目单位认真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九、其他要求

请项目单位据此复函进一步深化前期工作,落实最新国土空间规划、城乡规划要求,按基建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实施。

 

 

 

 

福州市晋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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