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4102-3000-2024-00010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发展和改革局
- 成文日期: 2024-04-09
- 标 题: 关于日溪乡瓦坪自然村山洪沟及山洪灾害修复工程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 发文字号: 榕晋发改基〔2024〕7号
- 发布日期: 2024-04-12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晋安区农村公路养护中心:
你中心报送的《关于申请审批日溪乡瓦坪自然村山洪沟及山洪灾害修复工程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附件收悉。根据福州市晋安区委员会《研究国债项目专题会议纪要》([2024]4号)及区政府文件办理告知单(2024JZB0052号)文件精神,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日溪乡瓦坪自然村山洪沟及山洪灾害修复工程(项目代码:2403-350111-04-05-936722)
二、建设地点:福州市晋安区日溪乡瓦坪自然村
三、项目单位:福州市晋安区农村公路养护中心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
项目路线全长0.76公里,路基路面宽6.5米,按等外路标准建设,建设内容主要有土石方工程、路基防护工程、路面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等。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为45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91.6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0.34万元,征地拆迁补偿费13.55万元,基本预备费4.45万元。项目资金来源:根据福州市晋安区财政局资金证明函,所需资金由国债资金中列支。
六、建设工期:按18个月控制
七、招标内容:请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国家、省相关规定,依法依规组织开展招标投标活动。
八、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项目单位委托开展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并委托对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进行评估,评估结论为低风险等级。福州市晋安区交通局已出具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的审核意见。请项目单位认真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九、其他要求:
请项目单位据此复函进一步深化前期工作,落实最新国土空间规划、城乡规划要求,按基建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实施。
福州市晋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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